就跑法院吧!法官也會先讓你們去調解會看看,真的談不下來,法官才會判決,基本就像樓上說的,儘量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像是交警筆錄,現場圖,當時的情形,以及最好能從你看到行人,到撞上行人的時間,及其間的閃躲動作,交代清楚,當然,你也能提出對方的違規事實,如未行走在班馬線上等,或是身著深色衣物,不易分別,把你的損失,做一份清單,(需有單據),提出來大家談,(請假也可計算,附薪資證明),就算3/7比或5/5比,也要把隻方的損失明列,後互相扣除,才是你實際要付的金額,
LinBrea wrote:那麼有需要申請車禍鑑...(恕刪) 我之前也有類似經驗,當初初判表跟版主一樣, 拿到時很傻眼,後來跑法院, 檢察官要我去申請車禍鑑定,鑑定報告判定責任都在對方, 因為對方身穿深色衣褲,在就醫時被警方拍到,版主可以問警方有沒有拍到對方的照片,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結案,建議還是去申請吧, 有翻案的可能P.S.公所調解委員的話聽聽就好...但還是要主動去申請,檢察官會比較認同你有和解的意願
LinBrea wrote:這經驗真的值得參考,...(恕刪) 我只有調解過一次, 結果是談不攏,對方認定車撞人, 完全是車的錯,後來就沒再度調解, 畢竟雙方沒共識,上調解會意義不大, 只是讓檢察官認定你是有和解意願,但這動作還是很重要!!!後來對方提出告訴, 提告前還有收到存證信函, 我也回敬了一份法規條文別太擔心所謂以刑逼民,上法院不見的比較吃香, 都要講求單據,甚至求償金也會被砍價如果對方提告, 建議版主也可以跟著提告,可以詢問承辦員警, 對方是否有提出告訴
LinBrea wrote:大大除了刑事部分,民...(恕刪) 大大除了刑事部分,民事也聯並提告嗎?A: 是啊, 通常是刑事附帶民事,倘若刑事以不起訴結案, 民事也不用擔心了假如民事是對方提出告訴,我還需要去提告嗎?A:當然要啊, 各自提告啊, 你只要向承辦員警提出即可還是說一場官司就可以知道誰賠誰了?A:倘若提告會先送檢察署, 不起訴就結案, 起訴就送法院,時間會拖很長, 可能要跑好幾次法院, 就看版主願不願意花時間,另外法官還會看車輛折舊, 受傷情況等等因素,所以單據一定要準備齊全, 而且合理, 才能說服法官,不過可能勝訴了, 也不一定拿到全額,上法院只是求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