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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大搖大擺的走在車道內,害汽機車追撞後,竟然拍拍屁股就走人


su30 wrote:
大嬸這種不顧後面來車...(恕刪)

倒楣?
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看了這討論串中部份人的心態,真的跟這位前交通部長說的一樣



道路狹小,人車共道,就是行人靠邊走、車輛慢行,竟然有人認為沒有人行道就不該有人行走,不然就是人車爭道,就是行人不對。
那位婦人明明就是為了閃地上的積水.才稍為走出去一些的
最撞了之後.還懂得趕緊走裡面點
最好是本來走路沒問題

anime_zone wrote:
發生地點:台中市太平...(恕刪)

其實錯的是旁邊香蕉園主...

anime_zone wrote:
發生地點:台中市太平...(恕刪)


好慘的 呆玩~~

根本沒給人走路的空間~~

告國賠吧~~
是我
喇叭輕輕點一下

anime_zone wrote:
發生地點:台中市太平...(恕刪)
我看到路人喇叭就按住了,

而且我會保持我的車道,然後把路人當作固定的物體,

確認可以過就直接過了

如果因為那個人走路突然偏進來,做了自殺的舉動

只能承認自己衰了,然後交給保險處理了

壓力鍋 wrote:
哪有這種道理?沒有人行道行人就不許走?
不要說台中太平,台北市市區內大半的巷子也沒比這寬多少,也都沒有設人行道或行人專用道,巷子裏還一堆住家,那難道都不許用走路出門?...(恕刪)


sorry !語意表達不清 ..

我是回"道路不是設計不良的文章"

路本來就是人走出來的.

壓力鍋 wrote:
看了這討論串中部份人...(恕刪)


實在不能同意再多,COPY下來時時警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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