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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進度~12/24收到少年法庭的開庭通知了; 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並無照逃逸

fanny813 wrote:
與其拿那8000,不如不要拿了
給肇事者及對方爸媽一些教訓吧


過失傷害跟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都成立的話
對方要付給國家的絕對比8000多很多

fanny813 wrote:
順道問到警察
請問這個有含民事訴訟嗎?
警察說這個我要等刑事開庭後,再跟檢察官提出
請問各位大大,我現在還需要注意什麼地方嗎?謝謝
如果我已經不要錢了
那法院我還是要出庭嗎?又或者就給肇事者去上法院就好了??

簡單講就是由你個人提出"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建議你還是要求償適度的金額
有單據的實報實銷再加一點就好了
不要讓法官覺得你獅子大開口
這個部分你是提告的人,一定要出庭的

另外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你應該也會以"證人"身分出庭

說真的跑法院是很麻煩的事
很多犯錯的人就是吃定受害者怕麻煩
希望樓主要堅持下去啊
我是33F
之前有問過這case
如果誠意大概多少和解...
所以是25000 就能和解了是嗎??
那就倒是蠻合理的

像39F 負家子弟回的基本10W甚至到50W
就是會被認是獅子大開口?

這case到法院判也不可能到10W
其實妳並不一定要等警察幫你送過失傷害跟肇事逃逸喔~~
你可以自己到地檢署提告,妳有交通事故記錄表就可以去提告了~~~
然後那個承辦的警察就會很不高興跟妳說要在做一次提告的確認筆錄~~
警察處理這種案子本來就是這樣~~因為他們沒有業績阿~
要真得擔心就自己去地檢署查或是提告吧~~他們的網站應該也可以查~~
33樓大大

和解金額還是要看告訴人
同意,可接受之條件為主

據網路查到的資料
(如果沒錯的話,還請01大大指點
肇事逃逸是六個月以上徒刑
易科罰金一天900或1000
以最低的六個月算的話
光肇逃的費用就18萬了

所以10萬和解,應該也對肇事者算有利~
樓主真的很好心才求償2.5萬,對方這麼白˙目,還是請樓主堅持提告吧
我在8月底遇到自殺式機車攻擊,對方爸爸竟要求我賠8.5萬包括精神賠償費6萬, 保險公司認為沒有辦法賠到那麼多,調解了2次也是不成立 ,目前我無奈也是要上法院等著被告

fanny813 wrote:
10/30今天參加調...(恕刪)


讓他上法院阿,可笑~一萬多元自己的錯還死不賠樓主..真可笑!!
幫樓主打氣 加油

對方那個態度 告到底了啦

就算最後對方態度放軟了

妳也別太好心 因為那只是表面而已

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watee1 wrote:
我是33F
之前有問過這case
如果誠意大概多少和解...
所以是25000 就能和解了是嗎??
那就倒是蠻合理的

像39F 負家子弟回的基本10W甚至到50W
就是會被認是獅子大開口?

這case到法院判也不可能到10W...(恕刪)



獅子大開口??
逆向+無照+肇逃+如果對方傷勢過重+受害者2人起跳
然後被被求償10萬以上
你認為是獅子大開口??
你可以去試試看就知道是不是獅子大開口了

fanny813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妹於這兩天發生車禍
情形是 對方在車陣間逆向騎出來
導致我這邊因為視線差的關係閃避不急而倒地 對方也有倒地
但是看見我爬起來後 就想騎車離開
我過去告訴她 妳怎麼可以逆向
對方說:對不起 然後我跟她說要報警
對方說:我是學生沒有駕照 不能報警 我可以陪你錢
我解釋說:因為公司請假及後續的保障 我一定要報警 然後就在她面前打電話報警
接著對方說:那我可以停一下車子嗎 當下還覺得奇怪 都已經在騎樓 她要停車停去哪
結果 對方就迴轉後逃逸 當下我有大喊 小姐!妳不能這樣子 小姐!我記住你的車牌了
並大喊車牌給她聽 她還是一去不回頭

當下遇到好人家 例如公車司機要幫我牽起摩托車 或者好心的媽媽要載我上醫院
都讓我感動又生氣的哭了

事後警察來 有幫我酒測及作筆錄並調閱事發地點的監視器
剛好有錄到發生的情形 因為是前面往後拍 所以只拍到發生情形~並沒有拍到車牌
車牌是我在她逃逸的時候記下的 當天警察就通知我有去住宅地找到當事人的媽媽
今天對方的媽媽有去警察局希望私下和解
警察也勸我私下和解,問我是否要讓學生上法院
(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
我有回覆竟警察我不想私下和解

警察有說到"由監視器可以發現對方跟我對話了兩分鐘才騎車離開,算不算肇事逃逸還很難說"
但是我因為還在生氣~ 覺得難到台灣的法律就是先跑再說 跑贏了就沒我的事 被抓到了再說嗎
要等警察上門找到你們了 才說要和解是穩贏的意思嗎

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嗎?
1.肇事逃逸是依警方判斷才決定是否成立嗎? 因為我這邊有堅持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2.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請問會先經過法院再轉送嗎? 這樣對方會有公訴罪的刑責在身上嗎?
警察會不會起訴她,我要從哪裡知道呢?
(因為還是想看對方的態度再決定,是否要告過失傷害) 3.對方逆向+無照+逃逸 各位大大建議我應該如何處理才好呢? 如果上法院是不是麻煩了自己 所以和解比較好呢?以上~麻煩各位大大不吝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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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更新進度1
鼓起勇氣詢問承辦員警進度,並詢問查無交通事故案件一事
警察說因為要上法院,所以資料不會那麼快上傳
意思是…直接上法院?不用調解了?

10/10更新進度2
果然進度有追有差
昨天跟承辦員警說 交通大隊說您的資料沒上傳
我沒辦法申請資料
當時警察還說資料不會那麼快上傳
結果隔天不到中午就可以申請資料了
下午接到另一位警察人員的電話 詢問我是否可以去作筆錄
約了時間準時抵達後
警察幫我作了"偵訊調查筆錄"
並告訴我這個案件由先前的處理交通員警改由他接手刑事部份
這個警察人很NICE也讓我很放心的詢問警察大人問題
(警察有請我提供驗傷單並給我對方的聯絡方式)

其中警察大人問我是否要提告對方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
警察有解釋給我聽說
肇事逃逸就是公共危險罪,雖然說是公訴罪
但提不提告的差別只在法律名稱的差異
提告~我就是提告者
不提告~我就是被害者 這樣
至於過失傷害則是我這邊隨時可以撤告
到時候調解委員會
若調解成立
公文會寫到放棄民刑事訴訟
但是這部份會只針對過失傷害
公共危險部分不能和解

然後進度方面
警察也有跟我說
因為對方是學生
平常日不能來做筆錄
假日才可以
可能要等2-3個禮拜後才會移送檢察官那裡
因為證據夠的話~
基本上我不用上法院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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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今天參加調解委員會

對方媽媽一來就擺明了
"都是我們的錯"
然後一坐下就說我是她母親我們單親,但我不是監護人,我也沒錢可以幫她給
監護人是她爸,但是她爸有另組家庭了~也不會理她也沒有錢可以給

可是對方母親身揹LV及LV皮夾(因為在等待進調解室前看肇事的她女兒,把她媽的包包跟皮夾拿來翻)
還讀葳格高中~對方沒錢~我很懷疑

令我氣憤的點
對方媽媽既然說:我被她女兒撞,算是我歹運
我聽不下去就回對方:我歹運是你女兒害的囧
然後對方媽媽一直說她女兒沒有逃逸
"只是趕著去上課"
還說:每個路口都有監視器畫面~怎麼可能會逃逸怒

當我們指責它們從事發至今都沒有一通電話來關心的同時
對方卻說它們手上沒有三聯單
是後警察有跟我說~對他忘記給了一..一

中間過程中~
對方媽媽真的上演了大大們一在提醒的三步驟
哭窮~哭可憐~還有要求分期付款
還擺明了
它們是沒錢~勉強可以去借出八千元,看不要不要
還說可以帶我去看提款卡,裡面每張都沒有錢
8000是含機車維修費.醫藥費.精神賠償的部份

可是我怎麼可能會答應
我光機車就修了5600
還有醫藥費
損失的工時等等
實報實消就一萬八了

後來對方堅持八千,我堅持最壞底線25000
對方母親還說:上法院他爸也沒錢給你啦
頂多就分期,每個月500或1000給你

當然調解委員
也是有搓湯圓
叫我把原諒對方當福報阿
醫藥費就自己保險請掉就好了
與其去法院訴訟倒不如把那些時間拿來賺錢阿
但是因為對方態度實再令人很不開心
所以就如對方媽媽所願上法院了

調解委員說也不用第二次調解了
你們都各堅持己見
就直接上法院

目前我保持著
那就這樣吧~
與其拿那8000,不如不要拿了
給肇事者及對方爸媽一些教訓吧

剛剛打給刑事警察通知調解破局
請他幫我送出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
順道問到警察
請問這個有含民事訴訟嗎?
警察說這個我要等刑事開庭後,再跟檢察官提出

請問各位大大,我現在還需要注意什麼地方嗎?謝謝
如果我已經不要錢了
那法院我還是要出庭嗎?又或者就給肇事者去上法院就好了??

以上~先謝謝各位大大了

既然對方是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那就沒啥好說的了
直接提告吧!
來給妳打氣堅持下去別心軟
錢記得要一次拿
別給他分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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