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wrote:記者 快來唷這個新聞可以播 四天以上第一天 : 行車記錄汽車主表示...第二天 : 三菱手槍哥表示 ...第三天 : 三零手槍哥家屬表示...第四天 : 被打機車駕駛表示 ...第五天 : 警察表示... 第六天:又見行車糾紛......然後循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