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Chen927 wrote: 沒錯,那是下交流道的出口,而不是上 我也是常走68、我很熟那地方是下二重埔的交流道、而且最右線遠在數百公尺就已經分出來給下交流道的車了那台Lancer分明就是找碴、還逼車到最內線……那邊車速很快……尤其是逼車然後速度放慢的位置是剛過坡頂正要下坡的地方、又帶一點左彎……後面只要有台車開快一點、來不及煞車……樓主大概也沒辦法發這一篇了
大運將 wrote:在快速道路.盡量遠離車陣.遇到挑釁.要嗎 說的沒錯我碰到的就惡劣多了騎在前面車就逼近加上引擎拉轉聲減速讓車子先行又故意直線急煞車是借的又不可以出事故只好LP捏著退在退朋友說了八啦八啦難道要攔車跟它怎樣是嗎?出來沒事就是最好的事其他的只能"暗"在心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罰6000-24000請樓主舉發這種惡劣駕駛(前提是連續影片要有拍到車牌),維護大家的用路安全。不過也請樓主改一下標題,尊重一下大部分守規矩的汽車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