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特 wrote:大大認為線寛大於10cm就可以認定為路邊邊線,但個人認為線寛未達15cm都不能被認定為路邊邊線, 這是法規定的.) 這是你的認定 我不與反駁但是在法律審判上不會是這麼回事除非法條裡有註明:未達15cm以上不叫它路邊線雖然該線寬度未達15cm..令人難以辨認是屬於哪種標線?不過 審判時常會用[按常理 按現況以及可以參照其他路段上看],不難清楚知道該線為何線?*我的意思是:一路一直騎過來,駕駛肯定知道那條線是何種線0因為畫線施工單位難免有誤差,這是可以容許的.
今天如果是砂石車~看他敢不敢鑽XD都已經打方向燈+靠右行駛了~遠遠的騎過來應該都已經看到了..還硬要鑽!雖然車主右轉如果多留意一下右後視鏡應該可以發現鑽鑽俠..只能說三寶阿三寶..你在這樣鑽下去..過沒多久可能就鑽回老家了^^"
車輛行進欲變換車道,要轉彎或停靠路邊,不是打了方向燈,就是處於無敵狀態,這段影像充分證明,接連兩台汽車路口迴轉,直行機車處於閃避狀態,並非是要硬鑽超車,如果用這即時行車影像記錄佐證,那迴轉後便立即靠邊,肇事責任比率,應該是不會太低.開車騎車行進中要變換車道,要轉彎或停靠路邊,最好是看清楚,一定要優先禮讓行進中直行車輛,不然一旦出事,困擾煩惱一堆,勞神傷財根本不划算.
岩石 wrote:車輛行進欲變換車道,...(恕刪) 其實這輛車已經算是很小心, 因為慢慢往右靠並且打方向燈數秒以上.並不是突然轉彎!大老遠就明明看到車子靠邊要右轉還呆呆向前衝~~ 再來要不要試試看砂石車硬還是肉包鐵硬?如果認為這種騎法沒什麼不對, 那我也只能比個讚!! 算你猛~~
如果還鑽這代表騎士連聽力也嚴重受損,不宜上路(大型車輛方向燈有警示聲)嗅覺也可能被shutdown(柴油廢氣味)快跟植物人差不多了.....FTUPS wrote:今天如果是砂石車~看他敢不敢鑽XD 不過就事論事這件事的車輛不是砂石車是砂石車的話,通常不會在這看到,只會在新聞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