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再說 wrote:無意與樓主有文意上的...(恕刪) 得饒人處且饒人 這句話的意思您要不要去查看看??這句話的用法不是這樣用的...如果法律都要 講情講理在談法 那立法有何用??台灣就是法規不嚴謹 警察不嚴格才導致問題一堆就拿交通族來講 酒駕 闖紅燈 鑽車縫 為了超車便利騎逆向車道 不打方向燈 不看照後鏡等等違規的事情..如果都用你那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方式來處理沒事就算了等到出事了才來哭天喊地 說誰誰誰是孝子 都來不及了錯就該罰 當你知道你的行為肯定會受到處罰 那誰敢違規?? 自然亂象就會減少我在日本上路也幾年了 日本警察執法超嚴格 一有違規事項立馬就是追上去要你停路邊開罰單 絕不寬貸!!反觀台灣 警察視而不見 公權力無法伸張 汽車路邊臨停 機車亂鑽 有如家常便飯看了就火大 看了就生氣!!
忘了我是誰 wrote:某交流道出口塞車(其...(恕刪) 昨天早上去64 往新店方向因下秀朗橋頭 前1km 車道縮減.,1分鐘內也是有兩三台 因不耐久候就走路肩...已經先行mail過去相關單位檢舉了.,希望這幾位用路人能得一下教訓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