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62 wrote:下交流道的話會開1200的吧但在主線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是罰3000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耶…孤狗一下新聞,有罰3000元的。但是,聽廣播知悉,高速公路上不打方向燈叫做「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而非「不依規定變換車道」,罰1200元的樣子?-------希望有被檢舉的鄉民出來解說一下了…
今天走的時候注意看一下 5樓po的那張圖 地面上的禁行路肩已經塗掉了原本後面一點的路肩通行終點告示也往前移到原po被照像的更前面一點 目前兩支都還立著看來有再放寬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申訴了不過時間還是17:00-19:00還有根據我每天排隊走這的經驗開放路肩會走的大部分還是右轉車 真正要直行等紅燈的車子大部分還是排隊只有少部分會利用路肩超車 因為超到前面也是很難插進去 而且會被狂按喇叭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