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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8 國道1號南下釀車禍.自小客閃避不及失控打滑

車主只是防禦駕駛觀念不好而已,大部分的人遇到同樣狀況,也不一定馬上做最好的反應吧!
問題在...槽化線...視同安全島,

這原本不應該出現車的地方,開進去罰款3千起跳。

黑色車違規在先又硬切進來,造成自小客駕駛閃避不及失控打滑...悲劇收場!
車主居然沒有人肉esp

那只能說是他的錯了

車子是無辜的
ALTIS



leezen999 wrote:
瞎...從看到三寶到...(恕刪)
原來3.8那天造成塞車就是這原因呀~
當時經過時已經有警察來處理交通事故了..

現場看到2台Toyota車頭撞毀(一台銀色阿提斯)..當時還想說怎會對撞?
看了影片完全明白..
kennis0917 wrote:
我想*下雨天*不管是...(恕刪)


哈哈哈
拜託...
影片中那種輕微閃避動作...
我這台車隨便都能閃開
根本不會這樣子飄

ESP是有個極限,超過極限的話也沒用
但是影片上面根本是超輕微的閃避...還不到真正的快速S型閃避
說超速也沒有超速...如果你說在競速那有ESP也沒啥大用處


這種幅度的閃避就失控,也笑死人....

Alex.c wrote:
開車的是浩呆嗎?那麼...(恕刪)

浩呆就算了 閃避需要那麼大動作嗎?
輕輕偏一下閃過去不就好了
一點重心控制的概念都沒有
影片前段就是安全駕駛順順開

之後沒有注意到左邊的車子打方向燈打算提早切換車道

影片車主沒注意到也不知道該減速想用閃電跑法閃過去

可是卻沒有配備ESP系統

只能閃出去然後抓不回來造成車子失控

從他一閃出去到轉一個U字型撞到其他車子只有短短4秒不到

這段影片證明了3件事情

1.自己是安全駕駛其他人不見得是
2.ESP有機會救你一命,沒有ESP你連救自己的機會都沒有
3.駕駛的行車觀念要再加強

BY 鍵盤柯南
到底三寶需不需要負責任?

法律上沒碰撞上要負責任嗎?

望解答???
我是愛德華
老實說,這種常見的的閃躲居然也失控...
是不是輪胎早已經不行了外加雨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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