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是必然的承載力 四輪>兩輪油耗 四輪>兩輪安全 四輪>兩輪就看你選擇哪種我一個人 會選擇重機若要載人載大東西 會選擇四輪天氣太差 選擇四輪不就是這樣嗎~問題沒那麼大假設 現在高速路上是沒有大卡車 突然來個 開放大卡車上路 之類的好像沒那麼多人反對 或是不贊成~~總之 有重機的 上路要注意 使用四輪的看到重機 也多注意一下 畢竟A到 可能就是一條人命~大家彼此尊重 尊重彼此的用路權益 以及個人安全
我想開放機車大家一起上高速公路.我可以騎 50 cc 到墾丁去玩.去馬來西亞看過 50 cc 騎高速公路. 真神奇.只能騎最外道機車專用道.看到快速道路上的重機都把自己當成機車.很難想像上高速公路情況.平安是福...
阿勳2736 wrote:可是..爭路權這回事...(恕刪) 稅金歸稅金 路權歸路權 這是兩碼子事 不是降了稅金就不用歸還路權 也不是歸還了一部分路權就不用降稅金另外 明年度實施的牌照稅金額也只不過降到比照汽車相同排氣量課稅 沒有比較便宜過去那種超高的牌照稅 可不只是比汽車貴一點點而已------------------------------------------------------------------------------------------------------------約四個月前 曾與你多次討論過有關重車路權的問題原以為已達成共識 沒想到還是差了這麼一點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312955&p=3
atoss888 wrote:不過我覺的奇怪的一項是..550CC以上可以騎快車道及免2段式左轉...不管排氣量幾CC .. 機車終究是機車阿..那為什麼550CC 以下的不能騎快車道及免2段式左轉 問的好 先回答兩段式左轉的問題兩段式左轉是參考日本做法而來 日本是規定50cc以下才需兩段式左轉 很不幸的來到台灣之後 管你cc數多大多小 一律給我兩段式左轉再來 台灣的道路規劃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車種分流"(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是"車速分流") 再加上交通政策長年向四輪傾斜 所有的交通動線都是以四輪方便快速為主 二輪的動線只能配合四輪的動線調整 例如高速公路交流道 二輪就要繞一大圈 只為了不妨礙到四輪動線的順暢 美其名是為了保護二輪族 骨子裡是獨厚四輪族快車道? 快車道是什麼東西? 我的認知只有內車道與外車道 沒看過什麼叫做快車道內車道限速50+禁行機車 外車道什麼車都能使用 一樣是限速50 我看不出來哪裡快? 哪裡慢? 同樣的速限 走外車道就可以 走內車道就不行? 二輪族因為外車道塞車 改走內車道通過時 還得冒著被開單取締的風險?反倒是我想請問交通部的大官們 這就是你們所謂的"車種分流"嗎?
Brtrb wrote:我本身也愛機車,也玩...(恕刪) 其實根本沒有必要分啥重型機車道,該要求的是機車與汽車之間,不論是換車道或是超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距離,我在台 68 上面超車都會向前至少 50 米才切換車道,反正就是開車我怎麼開,騎車當然就怎麼騎,這樣根本沒有必要開啥重型機車道。我在美國騎機車走高速也是走得好好的,為什麼在台灣就該在旁邊玩沙?另外講到坑洞的問題,速克達以外的重機使用 15 吋以上的前後輪,就跟汽車水準相同,大部份甚至是 17 吋或以上,同樣 size 的路面坑洞對於輪徑越大者影響越小。
有一件事情我不太懂,所以要請問一下。在高速公路上面開車,如果跟速度相當的車子發生擦撞的話(例如換車道擦到),通常是車子側面鈑金破損(當然有嚴重不嚴重的分別),人通常不會有事。如果是擦撞到速度相當的重機,重機傾倒、騎士受重傷甚至死亡的機率是否較高?我在擔心的是,以往在開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的時候,因為車體對駕駛人的保護如果比較好(我是說如果,我不太確定重機是不是比我想像中要安全很多),所以同樣的事故本來多只有比較輕微的民事賠償,但是有一方換成重機的時候,卻會因為安全性較低而造成較大的損失,甚至造成刑事上的責任(例如過失致死),感覺起來有點不太公平....
昇仔 wrote:我是一位開車族,雖然...(恕刪) 個人認為不該堅持車種分流台灣的馬路並沒有因為車種分流而變的安全再說一條馬路以市區來說有公車道有機車道還有人要爭取腳踏車道又要分重車道?一條馬路要畫幾線?再者這樣的車種分流也大大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常常看到進行機車的車道上只有零星幾部汽車一堆機車卻在狹小的機車道上擠來擠去龜速前進耗損油料浪費時間增加危險
這篇文章很多人內容都提及 "駕駛行為"... 想知道以下這個規則是不是被當成屁話了 ?========================================================7.自即日起,動力區全區禁止討論汽機車相關法則與駕駛行為,只要再有一篇出現,發文樓主帳號砍除,參與討論者連帶處份停權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