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或許可以這樣想:
道安99條:『(1)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2)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前面(1)不成立時,才適用(2)
一條車道,沒有寫『禁行機車』,也不是其他車種的專用車道,
機車行駛在上面,算不算『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你應該要這樣想
該法條中的【標誌或標線】是指 【禁制】或【指示】機車行駛之車道的標誌或標線
非一般交通標誌或標線
這樣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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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ty wrote:
或許可以這樣想:
道安99條:『(1)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2)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前面(1)不成立時,才適用(2)
一條車道,沒有寫『禁行機車』,也不是其他車種的專用車道,
機車行駛在上面,算不算『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