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多久,就在樓下的單行巷道看到一個老婦人要穿越巷道快走到巷道中間,當時距離約有4~50公尺可是那婦人走得很慢而我因為趕時間車速頗快,所以我沒有煞車直接從婦人面前繞過去,但誰知道巷道太過狹窄(不到8米),我車頭閃過婦人時車身左邊後照鏡已經非常貼近巷道旁的圍牆了,結果右邊的後照鏡還是撞到了該婦人,我發現撞到人立刻將車子停下來靠路邊,因為婦人已經失去意識所以我馬上打119...
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當時婦人所穿越的巷道是約8米的單行道,距離撞擊點的4~50公尺有斑馬線,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如果行人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就應該走行人穿越道,否則就算違規穿越馬路,肇事駕駛應該免賠償或者賠償比例很輕微(如10~30%),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經驗的?
備份先
40-50公尺就看到人+沒煞車
這不是過失什麼才是過失
另外你確定因為你沒行車紀錄器就無法判定你的車速嗎?
路口監視器調閱出來後去計算就知道了
若你有保足額的第三人責任險,
這個錢是保險公司出。
但對方受傷,這是過失傷害罪,屬於刑事訴訟,
雖然是告訴乃論,
但被撞到[失去意識]這種程度,會有人不告嗎?
按常理,若不拿出足夠的和解金,對方是不會撤告的。
倘若對方最後送醫不治,那過失致死就是公訴罪....
那就...呃...別再浪費時間上網了...趕快找個好律師吧。
另外我最好奇的是,
不到八米的窄巷,用「照後鏡」就可以把人撞到失去意識
這是要速度多少才能辦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