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家屬如果明理就會收200萬強制險(已經可以報出險了)後就和解結案
但也有一些家屬主張台灣特產「無肇責之道義賠償責任」
因為你還有保5萬慰問金,也許自己添5萬當作自己的誠意?也算是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但極端狀況下:其實對方的場子要不要出席也是一件疑慮?去有去的好處,不去有不去的原因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10點收到中正一分局打來的電話,通知馬上去第一殯儀館和地檢的檢察官會合,去到那兒和對方家屬及檢察官會合後,對方家屬在做筆錄時有很明確的告訴檢察官:他及家人不願意對我們提出告訴,他們也不會對我們提出無理的要求!
我和老婆聽了心裡終於放下一個大石頭,很感謝對方家人能夠很明理的看待這件事!
當然,一切都要等拿到和解書再說,老婆3天沒什麼睡了,先叫她回家休息再說吧!
謝謝各位關注,我會努力維護我的家庭,我的老婆,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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