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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壞人!


lsp33 wrote:
不過他應該不會被罰,...(恕刪)


那台停在紅線的罵曲嗎?應該適用這一條: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

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0公分為度」........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

伯爵鯊 wrote:
套句最近的流行語~爺...(恕刪)


我知道~不過外面小人很多
多份準備也是好的
建議你用行車記錄器檢舉會比較好
萬一惹到個精神病被砍
告了也沒用~
這是好意勸告~
也是我的親身經歷~
給你參考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大家就是需要這樣的正義之士!!!

滿街的違規亂停汽車 , 真搞不懂那些人怎有臉去嫌別人啦
幹的好!台灣多一點像你這樣的人
我相信交通問題會有改善的

stonecold wrote:
那台停在紅線的罵曲嗎...(恕刪)


這樣看也沒錯啦!基本上牠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一項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及第五項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還有第六項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所以還是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囉!

casper31912345 wrote:
我知道~不過外面小人...(恕刪)


感謝大大提醒!小弟會注意自身安全的!

stonecold wrote:
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就好好使用吧(恕刪)


說的好!大家一起加油喔!!
伯爵鯊 wrote:
請勿造謠!
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

...(恕刪)

樓主
不好意思

我檢舉了上萬件
一直以為有獎金耶
害人家還一直檢舉...

一件一百萬
上萬件
最少有一百億的獎金了耶


linpredator wrote:
樓主不好意思...(恕刪)


如果檢舉一件違規
可以跟檢舉亂丟煙蒂一樣抽個幾十趴
那大大您就發了
可惜………現行的法規只能讓你跟樓主做公德
還是謝謝你幫國庫進帳了幾百萬


伯爵鯊 wrote:
小弟的工作是每天在外...(恕刪)

好白癡喔...

直接停紅線只罰 900 元

他這樣算一算應該超過 900 元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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