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歸途遇到倒楣事.....(事件結束)

同車道內,後車有注意前車動態的義務

(94)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同車道內,前車轉彎不必禮讓後車直行

『另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同向一車道行駛,前後車應依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
sexysm2007 wrote:
請問有人可以幫我回答關於異地和解的部份嗎?...(恕刪)

1.向他造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2.自行草擬車禍和解書(一式三份),載明以下相關內容
(1)車禍當事人資料如姓名、住居所地、通訊電話與身分字號。
(2)敘明車禍事實發生經過,人、事、時、地、物。
民國何年月日時分,某甲騎乘車號XXX-XXX之機車,行經何地何處,
與某乙騎乘車號XXX-XXX之機車,發生車禍交通事故,致怎樣......。
(3)和解條件。(雙方自行抹牛屎解決之類的)
(4)註記何年月日雙方簽章和解,與見證人簽章。

倘以上內容看完,還是不知如何起寫和解書具體內容,
或許可詢問警局看看,似有車禍和解之範例表。


sexysm2007 wrote:
請問有人可以幫我回答關於異地和解的部份嗎?...(恕刪)


您的和解方式是正確的!在還沒上調解委員會之前,只要兩肇私下和解,再將和解書送至警局就可以結案~

但前提是,不能有其中一肇去辦出險!

另外,假設剎車若來不急..親下去就親下去..千萬不亂切出去!
騎車本來就要注意前後方 很明顯兩方都有錯
看路段應該是高美往西濱那段 騎車沒注意前方 我不知道你在看啥
看的到綠燈卻無法發現前方車輛減速 對方雖然有錯也蠻倒楣的
你該慶幸不是大貨車
無奈 現在的駕照都亂發的嗎

兩個三寶無誤
只能說樓主 反應太慢了+恍神 對方已經閃煞車燈了 騎車經驗不足 有待磨練

已NEX這台車煞車來講減速到40 不至於打滑照片上也沒煞車痕 除非你用到大陸胎 況寫路面是乾的 煞車距離不會超過3公尺

在這 撞人的通常比例會比較大

不會說他沒駕照都全錯 如果雙方有受傷 照樣可以告妳傷害罪 凹妳個幾萬塊

這麼容易處理的交通狀況,
樓主都沒辦法面對。
是不是應該慎重考慮坐公車就好?
不然遇到更棘手的,
不是要叫救護車了?

buzzbee wrote:
這麼容易處理的交通狀...(恕刪)


第一次遇到車禍也是會緊張,閣下似乎是車禍事故好手,已經很熟捻了吧!

報警也是為了避免有事後肇逃的緣故阿,雙方要直接口頭和解,懶得跑警局

現在只是詢問可否直接不透過警局的方式直接解決這件事而已!

網路世界借個版面發問個不熟悉問題也要這樣嗆...閣下想必做人處世...

sexysm2007 wrote:
第一次遇到車禍也是會...(恕刪)

口頭和解也是可以,但有其一定之風險,倘當事人後悔推翻先前之和解,
屆時能否舉證原先口頭約定內容,避其紛擾而免除訴訟之可能性呢?
他其實很早就有剎車燈出現了
你怎麼這麼慢才剎車勒??
你怎麼閃不過去勒??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