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本夏 wrote:車右影片 車前影片 ...(恕刪) 這才對 本來就該不起訴 而且在撞車之前 對方已經先來一次超車硬擠你也有發現 偏移公車路線 避免撞到這個混帳 沒想到他又來第二次 終於擦撞了這不是故意要鬧 哪什麼才叫故意還想告人要賠償 有夠爛
機車的錯~機車的錯~機車的錯~機車的錯~機車的錯~機車的錯~我自己騎機車十幾年說句實話我不會硬要從右邊有機車,左邊有大車的中間過去擺明自己找死除非大車停止時~我才會勇敢騎過去真搞不懂有這麼急嗎?我寧可大車過後我再超前方機車再說句實話如果我是那台機車硬要超車從中間過結果不小心摔車了我也不會去告人耶...但我還是不會在那麼狹小的地方從大車旁超別台機車的,因為距離我自認不夠,再加上自己怕死所以我還是不會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