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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逼車攔車,最後慘遭報復 吃了一記回馬槍,這樣算是正當防衛嗎???

撞的好
若我是開車的我也不會下車
因為我沒安全帽
還沒打就先輸了

撞得好

又攔車又開車門

逼汽車駕駛人正當防衛

白目到極點


我是法官判重機騎士關10年而且要民事賠償200萬元




蠢到有剩....

跟一些我看過的重機騎士不相上下
這影片是重機騎士po的吧...


過程應該是,汽車任意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未確認即將使用的車道是否有車;
兩者皆超速行駛,汽車違規變換車道後重機未與汽車保持安全距離....過程無肇事...

之後

兩名重機騎士涉及危險駕駛,並追逐汽車,過程有手勢 擋車 拍打車窗 (影片減少的後照鏡損壞片段,可能為騎士毀損), 有妨礙自由 毀損 恐嚇 等構成要件...

假設:汽車倒車撞重機是為了防止重機騎士的追逐,事後汽車駕駛報案...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具有阻卻違法,法官認定為正當防衛,無防衛過當,汽車駕駛無 毀損 殺人未遂 等構成要件.

法官認定應該偏向 正當防衛....影片太清楚了...


我只能說 :重機騎士,想當好人,去跟法官說吧!

撞不夠大力呀!!
重機 應該不會這樣撞一下 就不能騎了吧?


5_2_0 wrote:
一般而言正當防衛有兩...(恕刪)


但是影片中騎士已經先去開門..還作勢打人..。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不過當就......

perigil wrote:
不過試圖開啟對方車門,這就像試圖闖進人家家一樣,可以當場將入侵者擊斃。


這在臺灣沒這回事吧,就會有人入侵民宅,砸爛房子順便打傷人,就算叫警察來,若沒人想提告他們也是看看就閃了,當場將入侵者擊斃這一定吃上過失殺人致死,等著被關吧。就算正當防衛但超過房子或附屬土地的範圍,一樣是過失傷害也要關。唯一比較有利的地方,是入侵者通常不敢去告吧,要打還是用力一點。

強力夾 wrote:
這影片是重機騎士po...(恕刪)


或許也符合阻卻違法事由裡的"緊急避難"
俄羅斯人不愧是戰鬥民族
夠火爆...

東森新聞也夠了,內容明明就不是在台灣
卻補一句"台北報導"
有在黑台灣重機騎士的感覺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強力夾 wrote:

”正當防衛“具有阻卻違法,法官認定為正當防衛,無防衛過當,汽車駕駛無 毀損 殺人未遂 等構成要件.

法官認定應該偏向 正當防衛....影片太清楚了......(恕刪)


倒車撞人
這不是正當防衛...

你怕我拿球棒打你
a.我在車後,你倒車把我撞死..再加速離開.
b.我站在車前,你直接衝撞我..加速離開.
你覺得那種狀況是正當防衛?

依影片..如果汽車跑了,重機又追上..
然後..汽車不小心擦撞到重機...
這能算正當防衛


台灣的案例..有印象的有兩件
1.a拿槍堵b,(好像是b欠錢),b搶下槍後,對a的腿開了兩槍...
不算正當防衛
法官認為,b持有槍的時候,已經脫離危險,且有控制力.
這時對a開槍,是故意傷害
因為是對腿部開槍,所以無殺人意圖

2.開車的c跟一票騎車的人defg...起衝突..整群人圍住c...
c就衝撞人群,撞開機車後..馬上跑去警局報案兼自首

結果是..正當防衛...
c不用背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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