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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逢甲路車禍 -- 拿安全帽猛K被害人 現場直擊

真的要牢記.遇到這情況 你要就是跟人家打 要就是跑

呆呆在那邊 只會被打越嚴重

打人的不會同情弱者 只會越打越爽

這種情形多少反映民族性, 這就是台灣人, 被欺負大都選擇沉默或接受.
換成美國人, 是絕不可能白白挨打. 你撞掉我世貿, 我就占領你阿富汗~

當下的情形, 如果是我, 我絕對反擊!
鬼島的特色見怪不怪了~通常這樣被抓到頂多也只會被私下和解而已!再不然頂多被告傷害罪~初犯還可以緩刑~累犯也不會關很久~SO~~~~~~鬼島應該要開放槍枝合法化,這樣每個人都可以擁槍自重,這樣一來犯罪率會降低之外~小混混也不會這樣囂張!
對方只有一個

換成我絕對當下反擊

而且沒人阻擋我

恐怕我會把他打個半死

告他拿錢什麼的 我不削

這口氣我絕對2倍還回去

每次看到這種影片 就很火大

現在的人 超個車 叭一聲 就要輸贏???
有些人就是衝動爆燥

還有些人覺得聚眾一起就讓人家都覺得敬畏他們

所以一點小事都可以動手動刀動槍

看一眼被砍,開車超車被砸

這些人應該都要趕出地球。
從影片來看,

1. 被害人可以反擊(不能拿器具), 別造成重傷害, 基本上都是無罪的
2. 在法律上, 可以告[殺人未遂] , 因為對方拿安全帽, 直接連續攻擊要害(頭部)
不論有沒有帶安全帽, 這種攻擊行為是屬於意圖致對方於死, 就可以告他
這一定要提告了,先提刑事訴訟再提民事賠償,讓這位情緒失控者付出代價

岩石 wrote:
一時情緒失控打了人,...(恕刪)


像這種無賴 告他有用嗎?

求償也變成要不到錢啊!!
流氓最怕人家告他
流氓最怕吃牢飯

hiei00123 wrote:
像這種無賴 告他有用...(恕刪)
肥嘟嘟老狼 wrote:
現在連超車都會引起別人的不滿

這社會怎麼了 改天會不會連逛街從旁邊走過去都被攔下來打..(恕刪)


會!

因為毒澱粉,塑化劑,回鍋油雞排,工業染料吃多了

人的神經傳導系統錯亂,造成躁鬱症,憂鬱症,

所以技術不好,車不好,馬力不夠的車友

不要改裝HID大燈,不要當龜車,不要亂按喇叭,不要閃前車大燈,

不然真的會碰到瘋子被打。



sinco wrote:
對方只有一個

換成我絕對當下反擊

而且沒人阻擋我

恐怕我會把他打個半死..(恕刪)


這幾年治安好多了,

民國80幾年,超車糾紛,都是吃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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