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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大業路嚴重車禍實況 -- 直擊 (補上奧迪車禍事故畫面)


es4241 wrote:
許多網友對路權以及交...(恕刪)

你所舉例是,如果機車擦撞汽車右邊,而影片的機車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要不然怎麼會撞後面左邊。
阿永 wrote:
今天剛好有跟很懂法律的朋友聊到這事故
不講白車與機車
我們來看看AUDI與VW

由於AUDI是要閃避撞車而摔車的機車上的兩人
不閃就有很可能來不及剎車輾過去.....
所以AUDI的車主可以主張是所謂的"緊急避難"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急迫之緊急危難而除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緊急避難, 維基百科

避難行為有沒有過當.....當事人可以訴請法院裁定
但如果緊急避難成立.....那AUDI就不用賠VW囉~~
不過AUDI & VW都很衰.....想要機車或白車負責賠償.....在台灣只怕也會是很困難

所以
1. 撞車總比撞人好
2. 無論車有多老.....保險不能少啊
..(恕刪)





幫幫忙好嗎,你確定所謂的很懂法律的朋友真的懂法律嗎?

引用的法條是刑法,車禍賠償是民事

就算要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也不是用這法條好嗎。

張飛打岳飛,唉又是兩個不懂裝懂的
截至此樓有兩個天兵,一個法條引用根本是在依照自己喜好抓內容文字而不看一下法條內容所及範圍,還以為刑法罰的是拿來賠償高爾富,不罰等於右邊車輛不用賠高爾夫;一個是還以為錯了一條規則就以為交通事故全由錯的承擔全部責任還立馬認為自己路權超專業

同車道又是最外側車道,轉彎車與直行車規則並不適用,機車與鴨子只有前、後車關係,鴨子犯了沒打警示燈
所以依照保險玩的賠償規則是三成起跳先,再來機車我認為他的應變距離即使是在那種速度下是可以預知的,但是我不知道機車駕駛人的腦袋當時在想什麼,這樣能撞也不簡單,只能說歷練不夠經過這一撞,下次他就會防衛駕駛了;機車後車撞前車都是主因先。
感覺是小鴨的錯
我贊成機車全賠。

以前沒有行車紀錄器、所以各說各的理、黑的也能賴成白的。

現在很清楚是機車自己判斷錯誤、而引起這一連串事故的、所以機車全賠。

BTW、最外側是路肩不是車道喔。


開車要心平氣和 有時真的要猜每台車可能的動向 大A實際上若是老手 剎車早就要踩一半了 小鴨的開法太瞎了 機車也太拼了 Golf也太趕了 下個路口迴轉就好了。整件事件學到一個經驗,大悲咒 或交響樂 沒事開車要放來聽,開車別太趕
就.. 機車騎太快了 趕時間嗎

小鴨有可能是新手 要轉不轉+沒打方向燈


另外兩台被撞的都很雖

但是最雖的應該是拍影片這台,還被撞到翻車
大家都沒發現這裡標線有錯誤?
根據法規,
只有在快慢車道以安全島分隔的路段才是必須在慢車道右轉。
否則在最外側快車道或慢車道都可以右轉,
因此在本路段,原本應是外車道與慢車道都可以右轉,
但是快到路口時,地上箭頭卻指示只有慢車道可以右轉,
這根本是陷害汽車違規的錯誤標線配置,
如果要規畫為左中右分流,應該要在前面先取消慢車道(改劃虛線)並提示右轉車輛靠右。

事故中小鴨有錯,因為龜速轉彎擋住機車直行,
有可能是路不熟而猶豫不決中。
機車也有錯,明明反應時間很多卻不減速還硬鑽失敗,
兩者誰該賠多少有得爭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怎麼看都是摩托車不知道在晃神什麼
怎麼會直接撞



後續發展就是


中間車道怕撞到人
直接切左
導致

最倒楣的內側道被撞然後翻車


唉~
大家講半天都沒有發現一個盲點嗎??

就是機車根本沒有撞到yaris阿

機車會往前翻的原因...是因為他突然單急煞前輪
有騎過車的大部分應該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會這樣翻 都是煞車操作不當 恍神之後突然急煞

yaris跟紙糊的一樣
就算機車撞到噴出去的也是yaris後保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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