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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險一瞬間 騎士閃過飛車 躲過一劫


Namix wrote:
我不是正義魔人!但我...(恕刪)


哈哈哈臉被打的真腫
麻煩下次看清楚在講話阿

sonichuang wrote:
那個騎士把閃避的屬性...(恕刪)


反彈也點滿了100%;所以再這樣都不會撞到他
偶而也要讓自己停歇一下;追求自己的幸福!   

josew wrote:
應該不用 .... ...(恕刪)


要,
賠之前先開一張紅線停車 (刑事)
再賠錢(民事)

撞車就賠災損
不過撞到違規的"人"就可以凹賠少一點囉

7712 wrote:
驚險一瞬間 騎士閃過...(恕刪)


這應該,直接死刑吧...
Namix wrote:
我不是正義魔人!但我...(恕刪)


開砲前好歹先股狗地圖一下嘛

先給你個連結:

https://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ll=25.095726,121.528538&spn=0.001421,0.002411&t=m&z=19&brcurrent=3,0x3442ae741e185a49:0x8c8db93eb1d0d2b6,1,0x3442ac6b61dbbd9d:0xc0c243da98cba64b&layer=c&cbll=25.095768,121.528012&panoid=wahFBnzEltFPgJH0kVrfjA&cbp=12,346.58,,1,0.32

中山北路一段到五段尾(包括中山南路)都是如上圖中的快慢車道分流道,躲過一劫的機車騎士規矩的騎在慢車道上,何來禁行機車之說?
車牌機沒一個車牌看的到 政府真愛花錢給人賺!!

7712 wrote:
驚險一瞬間 騎士閃過...(恕刪)


偉大的立法委員會讓他平安無事

罰小錢了事
我對你回覆的那位也覺得非常不以為然

但事發地點明明是約延平北路五段233號前

為什麼點你的谷哥地圖是中山北路 還有快慢車道

也差太多了吧

我不會聯結GOOGLE MAP 可以自己谷哥一下

高丸楊 wrote:
開砲前好歹先股狗地圖...(恕刪)
旁邊的道路名稱牌子英文都寫了是:延平北路五段!!

從攝影機的角度拍過去,是有點斜角度,或許造成該汽車差點壓到機車騎士的錯覺。

( 影片中騎士已經騎進停等區了,該汽車才飛越中央分隔島,飛越時是在路標箭頭區,所以當時應該不是直接飛過該騎士上空 )
那位機車騎士是小弟的表弟,我阿姨看到新聞嚇死了,昨天下午已經去行天宮收驚了
真是神明有保佑,真的奉勸喝酒真的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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