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罰的好!

罰的好!

佔據外線第二車道慢慢開等插隊下交流道
就是有你這種人
高速公路才會每到交流道附近就大塞車
ysnake wrote:
國道警察寄了10秒鐘的影片「不依規定變換車道」,3000元~飛了
罰單係「民眾檢舉」,違規點在國道一號南下93.8km處,我提出三個問題來討論:
一、依影片中各車道車流速度與本人切換車道的時間點,打方向燈後向外切沒造成後車踩踏剎車,也在合法之白色虛線變換,何來不依規定變換車道?
二、或許有人質疑此行為違反「見縫就鑽」,但我不曉得離交流道將近1公里(導引線都還沒出現),車速60上下,還可以在什麼時候切外線才算正常?(5公里外?還是千里之外?)
三、憑民眾行車記錄沒前因也沒後果,才10秒鐘另人摸不著頭緒的影片,時間也不曉得是不是後製或造假,單方面就可以任意檢舉為免太隨便?不經讓人臆測是否為官民勾結大賺黑心錢..(之前聽說民眾1500、警察1000、處理費500,真這麼好賺,那大家都可以用影片加特效合成,不就每個月口袋麥可麥可,可見這種紅單在處理上的瑕疵有多大!)
此案已上訴,結果出爐再與各位分享;在此勸不肖的國道警察和不齒的車主,夜路走多遲早會倒楣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