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堆滿間 wrote:
機車擋住+倒車動作慢
停車位被人搶先一步
應該就停止倒車動作,離開再找下一個停車位
為了這樣,賠4500值得嗎?
雖然對一個開百萬進口車的人來說,4500也許只是吃早餐,但是時間浪費在處理車禍,
實在不划算!...(恕刪)
這台車殘值已經不到4萬了。
賠4500算多了。
rsman1234 wrote:
我倒覺得第三點講的很好, 一個車位一小時40塊錢的東西搶來搶去
就是有太多這種摸摸鼻子走人的才會造就那麼多白目沒品搶車位的後車
您以為下車理論是為了這區區40塊?
如果不跟對方講道理
對方就會以為先搶先贏 將來還是會如法泡制這樣子停
那前車在那邊等著巴庫是等心酸的嗎?
不講道理才是造就鬼島的主要原因
重點是:後車才是您所謂的沒有國民素養的人
您如此激動請問是怎麼了?
如果大家遇到事情都是摸摸鼻子走人
久而久之社會也沒有規範了!
rsman1234 wrote:
沒錢就走路騎車坐公車阿!!
如果今天在風景區只剩路邊停車格
或者是收費的露天停車格已滿
您遇到原本屬於您等待的路邊車格被後面的強行停走
您會摸摸鼻子走人?
為什麼會扯到沒錢就走路騎車坐公車呢?
同樣的
不需要為了這篇文章如此的面紅耳赤您說是吧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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