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eth_ku2002 wrote:
各位大家好,小弟今...(恕刪)
抱歉...你的呼籲實在讓我有些不知道該怎麼說!
從現實面來看可以推測知道你可能認為沒有額外買商業保險的必要,
所以並沒有準備好汽機車上路利器"第三人責任險"護身!
代位求償是一柄雙刃劍,受害者能藉此獲得補償,加害者則因此而必須背負可能被灌水的代價,
但是在商業保險中早存在有第三人責任險這個反制大絕招的存在,
因此你這議題的最終結論恐怕將可能會是"為什麼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我目前擁有的2黃1白的機車就全部都有額外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我每年每輛機車分別支付保險金額1135元其中就享有財損50萬元,
所以你這狀況如果換成是我碰上的話...聯絡出險,你的保險公司出招,我的保險公司接招...沒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