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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的防禦性駕駛

tacei2481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您的行車紀錄器是裝哪 感覺好穩 ...(恕刪)


s100 , 裝在安全帽內 .



ill49 wrote:
先把公車全面電動化吧,桃園不就是環保大先鋒嗎???
這樣至少願意等在公車後的機車族,得癌率會大大降低,
公車是 ...柴油引擎.........(恕刪)


哈哈哈哈 .....
縣政府把空氣污染推給機車 , 然後縣內一堆大型工廠 , 又一堆老舊大巴士 ...



x087552096 wrote:
有不明大嬸跨越雙黃線


應該是那台並排停車下來的乘客 .



insanebull wrote:
過路口沒有減速看左右來車,樓主你也有疏忽的地方喔

雖然真的很多人不會真的慢下來看,但是被暗器表過一次之後真的就會怕了


人的視角比較大 , 相對的行車紀錄器錄下的畫面就沒有如人在
現場看到的畫面 .

不過仍然感謝你的提醒 , 我會注意的 , 謝謝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防禦駕駛在兩輪族根本就沒有, 01這邊有網友說 四輪的要很注意 非常注意 十分注意 不然駕照交回
兩輪的就不需要嗎? 光一個轉彎右轉燈打了1分鐘我一直都停在路口也靠右了,就是還有一兩個來鑽你車縫 不讓你過不然你就撞看看啊! 賠死你四輪的 開車嗎 讓他阿 不然還能怎樣 台灣都是傷者為大
在來有一個團體說左邊安全島跟內車道四輪的貼緊一點,給兩輪從那安全島與內車道之間超車了是你四輪的錯 要貼緊不要有空間 不聽 不聽 連這防禦駕駛都不會駕照繳回 要是兩輪受傷了 你還是要賠啦
要是台灣人有這防禦駕駛觀念還會這麼亂嗎? 再來是鬼法律 不都保護兩輪族嗎? 兩輪要是受傷了 不要一筆賠償費行嗎? 闖紅燈說綠燈一方要停看聽 左轉不看後面的直接轉的 被撞飛了 四輪的要注意, 闖到對向車道了撞死了 四輪沒有注意 該死 一方違規不代表你可以撞下去 賠錢 不然就是過失傷害或是致死
我只能說 在台灣 第三責任險保高一點 你守法但是還要注意那些不守法的來跟你要錢

cyclo0916 wrote:
防禦駕駛在兩輪族根本...(恕刪)


法律保障兩輪 ?
不 , 早就提升了 ..
你的心態最好也改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cyclo0916 wrote:
防禦駕駛在兩輪族根本就沒有, 01這邊有網友說 四輪的要很注意 非常注意 十分注意 不然駕照交回
兩輪的就不需要嗎? 光一個轉彎右轉燈打了1分鐘我一直都停在路口也靠右了,就是還有一兩個來鑽你車縫 不讓你過不然你就撞看看啊! 賠死你四輪的 開車嗎 讓他阿 不然還能怎樣 台灣都是傷者為大


沒辦法啊,生命跟路權本來就不能擺在同一天秤上衡量
四輪有強固的車體,重量跟慣性,對人跟肉包鐵的機車來說,那就是一個移動的殺人機器,這樣的工具不用法律好好規範,怎麼行呢

可以問問職業的大貨車大拖車司機們,為何他們考照非常難,而且肇禍處份都比一般車子重,就因為他們的車子如果有事故,往往造成對方嚴重的事故,能不詳加規範嗎

機車通常死自己,自己領完便當就結束了,但汽車往往是讓別人甚至自己領便當,就像警察、軍人持有槍械,不好好規範使用要領跟時機,甚至使用還得寫報告,遏止濫用,否則一般人如何能擔的起持有槍械濫用的警察之一擊,若是民眾突然被擠過來,警察是否可以就認定襲警而任意開槍呢,行人或是機車突然擠過來,汽車是否就可以因此衝撞而能全身退呢

當考完獲得駕照那一刻,你不就應該已經知道這個事情,讓,當然得讓,傷者為大說的並非路權,而是你沒有理由因為開車,就擁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國家不會給你這樣的權利,若還無法清楚認知,無法謹慎使用強大易致命的工具,請將駕照繳回監理站吧

車禍賠償是以路權來判定,屬民事賠償問題,但人,很抱歉,只會是刑事問題,以刑逼民是訴訟技巧,這是體制上人民可以使用的權利,任何人符合要件都能用,不會因為你開車或是騎車有所差別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沒辦法啊,生命跟路權...(恕刪)



我在你那邊跟這邊都是同一論點, 不要說四輪的要注意而已,要是遇到莫名來討錢的真的很幹,我只針對那些惡意違規被撞獅子大開口的你好好遵守會有事嗎?當拿出證明你闖紅燈你卻反咬你要停看聽所以你要賠錢 兩輪在車禍中容易受傷也更應該要小心一點這點你騎兩輪時就應該明白了 相對的不是嗎? 所以當車禍發生四輪兩輪一起都去驗傷這樣互告應該會比較平衡一點

個人作法不一定對 一直以來還好沒出事
1.兩段式左轉
我一般在很大的十字路口或是車流量多的我會兩段式左轉,這樣比較安全一點
要直接轉是在熟悉的道路或是有左轉燈的號誌下, 我還會轉頭去確認後方來車距,才敢這樣左轉 我也被警察開單過我已認了阿 因為在現行法規上是不允許的
2.禁行機車
這要看幾線道 兩線道我都是在汽車前面不然右邊都是停車我不可能騎那邊,三線道哪邊沒車我騎哪邊 在省道上我幾乎都是騎機車道 但我會去看汽車的方向燈,它們要右轉我會讓他們 沒必要跟它們擠,有人說他們想轉就轉不打方向燈,這在汽車是比較少的,自己再開車反而很守法,騎機車就會放任
可是我發現很多拼命三郎,隨意直接左轉的, 在很大路口車流量多的 就是喜歡闖紅燈 我真的想不透, 再來是看到大型車輛 我的做法是讓他先走不要跟在她旁邊, 偏偏很多人喜歡在她旁邊,很多人說他有死角 卻有很多人喜歡在她旁邊,車禍都是這樣發生的,太多例子了, 沒人探討過原因 都說大車錯,因為華人不會去指責死人, 死者為大

用路人沒一個喜歡出車禍, 會出車禍的都是一些僥倖的人害到另一個守法的人,現行法律 就是在保護違規的人 路權要全面還要一段時間 現階段還是很多遠古時代的法官 出門還是小心點 睜大眼 第三責任保重一點這樣遇到比較不會痛

cyclo0916 wrote:
我在你那邊跟這邊都是同一論點, 不要說四輪的要注意而已,要是遇到莫名來討錢的真的很幹,我只針對那些惡意違規被撞獅子大開口的你好好遵守會有事嗎?當拿出證明你闖紅燈你卻反咬你要停看聽所以你要賠錢 兩輪在車禍中容易受傷也更應該要小心一點這點你騎兩輪時就應該明白了 相對的不是嗎? 所以當車禍發生四輪兩輪一起都去驗傷這樣互告應該會比較平衡一點

個人作法不一定對 一直以來還好沒出事
1.兩段式左轉
我一般在很大的十字路口或是車流量多的我會兩段式左轉,這樣比較安全一點
要直接轉是在熟悉的道路或是有左轉燈的號誌下, 我還會轉頭去確認後方來車距,才敢這樣左轉 我也被警察開單過我已認了阿 因為在現行法規上是不允許的
2.禁行機車
這要看幾線道 兩線道我都是在汽車前面不然右邊都是停車我不可能騎那邊,三線道哪邊沒車我騎哪邊 在省道上我幾乎都是騎機車道 但我會去看汽車的方向燈,它們要右轉我會讓他們 沒必要跟它們擠,有人說他們想轉就轉不打方向燈,這在汽車是比較少的,自己再開車反而很守法,騎機車就會放任
可是我發現很多拼命三郎,隨意直接左轉的, 在很大路口車流量多的 就是喜歡闖紅燈 我真的想不透, 再來是看到大型車輛 我的做法是讓他先走不要跟在她旁邊, 偏偏很多人喜歡在她旁邊,很多人說他有死角 卻有很多人喜歡在她旁邊,車禍都是這樣發生的,太多例子了, 沒人探討過原因 都說大車錯,因為華人不會去指責死人, 死者為大

用路人沒一個喜歡出車禍, 會出車禍的都是一些僥倖的人害到另一個守法的人,現行法律 就是在保護違規的人 路權要全面還要一段時間 現階段還是很多遠古時代的法官 出門還是小心點 睜大眼 第三責任保重一點這樣遇到比較不會痛


本來使用交通工具就是有風險,拿駕照的用路人本就有義務要將是顧風險降至最低,但有一點請注意,那就是在合法合交通規則下,你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萬一出事,你只會是法律對付的焦點

人民本就有訴訟爭取權利的自由,不會因為任何狀況加以限制,而法律會任由訴訟雙方盡其所能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指責對方的錯誤並付出法律所規定的代價,這就是社會的遊戲規則,這個規則會因為時空環境而變動,比如以前用銀元罰金,時空不同所以修正,以前兩段式左轉,但事實證明現在時空已經不符合交通的需求,以前有禁行車道,現在已經飽和需要將禁行車道數修正,這一切都在改變中,當你拿到駕照,你就必須遵守遊戲規則,你不一定對的騎車狀況,萬一出事,將因為你不遵守規定而處於不利的局面,以前的交通規劃,都把障礙麻煩丟給機慢車道消化,但這明顯已經造成非常多的事故,而機車騎士因為法規往往處於不利的地位,機車族爭路權就是要還給機車合理騎乘環境,而不是把危險丟到機車行經路上又反過來處分搞死機車

死者為大的例子多,但大多數都是未按官的裁決,而由人民私下和解,和解的理由就是所謂的死者為大,當加害人自己選擇這條路卻又怪罪法律不給予保護,請問他有先問過自己是否已經善盡了持有汽車的權利與義務,請問他是否依照法官的判決,而不是顧及民間所謂的死者為大,避免麻煩私下交易呢,即使機車再不自愛,汽車或是大車依然沒有侵害他人身體的權利,所以使用汽車,卻無法認清自己應該要付的責任,當碰上事故,一定會抱怨納悶為什麼法律不站在他這一邊,自己的觀念有清楚的審視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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