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1296 wrote:今天我弟剛剛考到駕照...(恕刪) 車可以不用修了修好也不知道會不會發生甚麼問題剛考到駕照就慢慢騎但有一點..真的只是騎60?還是還沒看到貨車的時候是60看到搶黃燈吹油門...都發生了 好好養傷吧
she1296 wrote:可能我文中表達有些錯...(恕刪) 路權怎麼分?肇事鑑定之新思維:交叉路口一、未設置號誌燈者~~自四個角(十字路)起算二、設有號誌燈者~~~自燈柱起算三、劃有停止標線者~~自停止線起算道路行駛優先順序:一、Y字路口以(路>街>巷>弄)(幹>支)(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二、未劃分(幹道或支道)或 同為(幹道或支道者),轉彎車 應暫停 讓直行車先行。如(同為)直行或轉彎車,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轉彎車的確在道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要讓直行車但警察大多會看你車子撞擊的點如果早就轉了大半這時直行車過來反而要禮讓的(這條規定不是百份百啦 總不能轉到一半的車 看到直行車過來 快點後退吧囧)原則是轉彎車讓直行但實際則要看情況而你撞到對方後輪我想表示他早就轉了如果你車頭撞他前輪可能判定會你對閃光黃燈叫做特種閃光黃 減速慢行 但你說減速還撞的很慘??閃紅則特種閃光紅 停一下再開
所以才會一直宣導 禮讓 ....若你弟讓他 就沒事 他讓你弟 也沒事 不過這是事後論啦...我就看過兩台機車都覺得對方應該要讓 來個勇氣大考驗所以最後 對撞後 雙雙飛上天 再重重摔在地上....在台北雁鴨公園的堤外機車到上 兩台機車都走中間線上....一共是兩次 已經是10多年前的事了 到現在還記憶猶新阿....
這台車修的還真貴小弟太久沒大修了..真不知原來一隻後照鏡那麼貴 小弟想說 其實你也有錯 因為前導車的責任是很重大的 (當然不是法律問題)一般小弟如果兩台車出遊 如果小弟車是前導車會時時刻刻注意其它車(自己人)的動向也會注意前面車況是否會影響到後車(自己人)所以小弟當前導車時,車速會比只有自己騎時還慢一點並且遇到閃黃燈時基本上都會停下~因為此時你的車不是只有一台如果覺得兩台都能過去時,也會在通過路口放慢速度延遲一下通過路口的時間讓第二台跟上而且,我覺得你弟為後車~當你通過了閃黃燈路口,他應該不是和你一樣有減速~他應該是加速跟上所以大家才都會更算不準車距..... (當然這只是小弟當後車時遇到這種狀況的反應)最後~人只有傷沒事就是不幸中的大幸~
機車就慢慢騎吧, 因為紅綠燈那麼多, 就算騎破百, 回到家也早不了兩三分鐘.每次看到那騎重機的飆很快就覺的很好笑, 因為我每個紅綠燈都遇到他.且自從開始載老婆載小孩後, 我發現我的最快時速只有30-40有一次我一個人騎, 在一條又長又直的路上.突然想年輕一下, 加足油門一衝, 衝到我感覺有點怕怕的速度..我低頭一看時速表..竟然只有50..我老了..
閃紅燈是雙方都要先停車禮讓~閃黃燈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可是小貨車已經有減速下來!你可以過,你弟卻想追過去~顯然還沒過停止線在加速中,比例原則上,小貨車只負比例責任!我的印象是這樣~車子賣掉吧!撞得太嚴重了!別修了~那個手掌傷比我上次的輕,我上次是全手掌皮都掀掉~整個內掌紋都跑出來~超噁心!不想說了!好好養傷吧~你幫他處理和解比例!別上法院了!因為不划算!這是比例原則,去警察局找對方和你弟去畫當時的位置加速圖你弟應該只想追過去,應注意也沒注意來車!硬要上法院,你弟討不到便宜!因為他有停車在轉,你弟是要追你的車,本來應該沒有過停止線猛加速才撞成這樣!
傷的真重...不過還是得給你們建議畢竟你們是剛拿到駕照的新手~尤其是在台灣這種地方不管你是直行車或是轉彎車都得在路口放慢速度在台灣真的要自己主動的去追求安全自己多注意一點總比出事之後來的好~或許你會認為對方要讓你...但是你要去想對方不讓你怎麼辦???舉我自己的例子~我自己開車上班的時候因為彰濱工業區往裡面只有一條橋可以進入上班時間一定是車潮洶湧~當我要右轉的時候旁邊一定是一大排的機車所以我都會故意要右轉前把路給吃掉~不要有足夠的縫隙讓摩托車過去這就是為了保護自己右轉的時候不要有意外發生保護自己的動作在台灣開車真的是要很小心很小心...就當學個經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