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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與四輪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的責任見解

 拿點實際判例出來吧,不要老是用想像的!有誰於快速道路上,在維持安全距離的狀態下輾過在前方雷禪的重機騎士,經判決之後自己完全無肇事責任卻還得賠償死者家屬的?從旁邊車道飛過來的也可以啦!

 提出案件編號以及判決書的關鍵內容,証明自己很無辜,是被重機騎士害到必須背負部分責任,也不用親身經歷,只要是實際判例就可以了,提出來吧!我想會比你們每天在這邊幻想紅牌重機會怎麼迫害你們有說服力得多。
重機的確是沒什麼啦,不過你沒有!
hellogiga0208 wrote:
"後方撞前車"有法條...(恕刪)


能有作為而不作為...不就是過失...不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不知道依你的造詣看不看的懂這段話...

vladdyWU wrote:
未有讓你有足夠煞車安全距離下
撞上該機車...這就要牽扯到舉證和現場跡證的問題了

舉證:行車紀錄器 證人 監視器等...

現場跡證:機車打滑的刮地痕 雙方撞擊的位置等...

那汽車駕駛到底會有什麼責任?
球員不能兼裁判


這邊我覺得以一個正常人的智商...
都該知道樓主在說什麼...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基本上說再多這些飆仔也只會在吶喊我要路權(飆車)

就讓他們飆吧 撞死幾個之後 政府就會開始檢討政策了
winnerst wrote:
基本上說再多這些飆仔也只會在吶喊我要路權(飆車)

就讓他們飆吧 撞死幾個之後 政府就會開始檢討政策了



開放快速道路後整天在上面飆(反對魔人說看到重機都超速!)
速度比一般道路還快上不少...
可是怎麼卻是一般道路卻死傷慘重...
快速道路上只出過一件死亡事件呢?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vladdyWU wrote:
未有讓你有足夠煞車安全距離下
撞上該機車...這就要牽扯到舉證和現場跡證的問題了

舉證:行車紀錄器 證人 監視器等...

現場跡證:機車打滑的刮地痕 雙方撞擊的位置等...

那汽車駕駛到底會有什麼責任?
球員不能兼裁判



這邊我覺得以一個正常人的智商...
都該知道樓主在說什麼...

我才懷疑你的智商是不是導致你讀文章都只讀一句話的

後面說的
舉證:行車紀錄器 證人 監視器等...
現場跡證:機車打滑的刮地痕 雙方撞擊的位置等...
你有沒有讀進去?

加油!好嗎!

winnerst wrote:
基本上說再多這些飆仔...(恕刪)


 自小客每年肇事死1、200人,怎麼路權沒被檢討過?看不慣我們這些飆仔歡迎你去檢舉,會比在這邊幻想有用得多。
重機的確是沒什麼啦,不過你沒有!

hellogiga0208 wrote:
我才懷疑你的智商是不是導致你讀文章都只讀一句話的

後面說的
舉證:行車紀錄器 證人 監視器等...
現場跡證:機車打滑的刮地痕 雙方撞擊的位置等...
你有沒有讀進去?

加油!好嗎!


所以呢?
難道什麼證據都不看...就判你過失?
還是判你沒過失?
樓主有說結論了?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一堆重機族始終認為~就算我自己在路上犁田~

後方來車一定閃得過~就算閃不過把我撞死了~汽車駕駛也不會有事一樣!

過失致死就是一定要起訴~就算機車急速狂飆~酒駕~蛇行~騎孤輪!

被你撞死~你就是過失致死~你如果在執行業務~就是業務過失致死!

不可能沒事~也不可能不被起訴!

就算所有證據都對你有利~在一段很漫長的官司訴訟後~你終於清白~被判無罪!

你也已經被官司訴訟弄得遍體鱗傷了~過失致死~沒有半年以上~很難定讞!

而且現在都是緩刑居多~很難完全無罪!

總之一句話(死者為大)
撞死人不可能沒事的,
就算他完全違規好了,你撞死他你也一樣有事
所以上國道不管四輪或二輪
都應該禮讓一點,不要有挑釁的行為出現就好了。
我好奇的一點是,國道上如果被砂石車撞傷了
砂石車駕駛會不會比照省道,打個倒車檔
直接送你回去賣鹹鴨蛋啊?

vladdyWU wrote:
如果沒有煞車 撞上了 那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帝王條款"
在某些情況下的確會對車禍受傷的一方附帶有保護效果 而另一方就要負上該車禍的肇事主要因素



就是這一條

我堅決反對重機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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