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小弟剛剛車禍了 卻不知道怎麼處理(頂樓更新圖)

好好的去跟警察處理,驗傷,來這裡上網幹嘛?
IS250如果有保乙式或甲式

你就很麻煩了...

就算他問題比較大 60:40

LEXUS隨便一修 再拆40%給你

也是很多很多....
汽機車沒保財損險撞到進口車就是比較吃虧

就算他70%你30% 你的小朋友還是要不見很多

不過會處理加上懂的用法律的話~應該可以省不少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四、在多車道駕車、不依規定之車道行駛者。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者。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者。
八、行經多車道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者。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
  右方車先行者。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者。
十一、閒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
   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於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者。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者。


肇事主因因該為對方請先跟警方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需負責.
不過對方會以 未減速為由要你負三成.
我在五月份發生車禍,就我的例子給你參考。

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向車,相撞倒地,雙方都是機車。
我沒有任何損害,對方腳骨折(這是重點)。
肇責判定為~~對方是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我方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肇責比例是7(對方):3(我方)

最後簽和解是我要賠3萬元。

只要對方有一點肇事成份,而你又受傷比對方嚴重,
你就安心的等對方來談囉。
還是去找一下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吧 他們處理比較多會給你很多的意見

ytdoctor wrote:
IS250如果有保乙...(恕刪)

先前有位機車騎士與BMW相撞,
機車未撞前殘值$15K,
機車直接報廢,BMW修了$500K,
上法院最後肇責汽車:機車=9:1,機車騎士還要拿錢出來,
X!有夠衰的!

2車行進間相撞,很難有10:0的肇責比例,
歡迎來到台灣鬼島.



是這個路口嗎
你的行車路徑 都是雙線道 路權大於單行道
單行道要出來 沒禮讓 行車路徑會逆向 道路設計有問題
發生車禍就是

1.保存現場,快架三角警示牌
2.有人受傷快叫救護車,自己受傷也要請醫生開證明
3.找警察,做詳盡的筆錄,警察會各留雙方電話給你們對方
4.找保險
5.自己有行車紀錄器要保存資料

儘量別跟對方吵是誰對誰錯,保險會跟據你的筆錄幫你處理這些事
前提是你要有保那些適用的險
不然自己跑很麻煩
~~黑名單設定真是太好了~~
andy9415 wrote:
按這裡檢視圖片圖畫的...(恕刪)



支道禮讓幹道

左轉禮讓右轉

轉彎禮讓直行


在台灣的法律→往生>重傷>擦傷>健在。

已經不分車種誰要讓誰了,只要有傷者,對方就應付道義上的責任


此件事件看來,兩方都有肇責,機車佔小頭,汽車佔大頭{原因:你是幹道,最後結果須看撞擊點}

只要有在移動,就是有肇責了,除非是後方追撞、同線道碰撞,不然都會有一條{應注意未注意}讓你卡上肇責的機率。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