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莫名其妙的被告 肇事逃逸

玉米大師 wrote:
一月初騎車經過某個2...(恕刪)


鉤到不一定會有刮痕
想看影片

順帶一提
那位沒駕照的小屁孩不滿甚麼我不懂
今天哪怕有人闖紅燈把他撞死我都不覺得牠可憐

跟他玩吧
牠穩輸
跟酒駕一樣,酒駕歸酒駕、肇事歸肇事(看路權等等)
這樣的法律其實算講得通的
你不能看到酒駕,就去撞死他,然後說他不應該酒駕所以你沒錯
也不能看對方是無照,就把責任都丟給他

幾年前我的研究所同學就是開車和酒駕的撞到
當時就是分開處理沒有混為一談


但這件事對方沒有證據、也沒有第三者見到你勾到他,他要告贏很難
純粹是沒錢繳罰單想要從你身上拿吧
chccang wrote:
也不能看對方是無照,就把責任都丟給他...(恕刪)


沒駕照就不該上路
沒駕照直接認定沒道路常識
沒駕照不要出門就不會發生事情


chccang wrote:
跟酒駕一樣,酒駕歸酒駕、肇事歸肇事(看路權等等)
這樣的法律其實算講得通的
你不能看到酒駕,就去撞死他,然後說他不應該酒駕所以你沒錯
也不能看對方是無照,就把責任都丟給他


這就是腦殘台灣法律造成你有這樣的想法

我問你兩個問題

1.你認為酒駕和無照對不對?
2.你認為要解決酒駕和無照的方法哪一種最有效


我告訴你
今天如果法律規則改成
"無照和酒駕只要發生事故就是100%的肇責"

你覺得大概多久就可以徹底剷除路上無照和酒駕的駕駛?

台灣人就是犯賤,亂世就要用重典

你看還有誰敢酒駕,還有誰敢無照
你想在路上故意撞這些人還找不到咧

小偷就剁手指,偷車砍手砍腳
強姦犯就槍斃

你覺得還會有竊盜和強姦犯出現嗎?

搞不清楚前因後果的人才會把無照和肇責分開來談
偏偏偉大的台灣執法者就是這群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天下事人人皆可管
若是只要求賠一萬,我就直接賠給他了,
你若是真的沒撞到他,我相信他也不敢無照還亂告人
光跑法院什麼的,就夠麻煩了啦
lovelpc wrote: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 如果沒上路又怎麼會發生事故?
依照信賴原則
本來就應該負100%責任
鬼島能把無照歸無照實在是世界奇蹟


鬼島果然是世界奇蹟.
連"信賴原則"都出來了.
果然台灣教育出問題了.

照你的說法,下次我看到路上有高中生騎車,就開車撞他/她就好了.反正無照不該上路,就當他/她不存在吧!反正他/她無照,就該負100%責任.
lovelpc wrote: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恕刪)



人歸人車歸車

不會因為他沒有駕照或他有駕照改變肇責歸屬....


這樣說好了...案例一

A有駕照.....B無駕照

A違規撞到B........肇責在誰


案例二

A無駕照.....B有駕照

A違規撞到B........肇責在誰


玉米大師 wrote:
一月初騎車經過某個2...(恕刪)


如果行車記錄器有SD卡的話
就算洗掉了,我記得還是能找得回來的
網路上有很多免費軟體可以試試看
或者是去外面花錢請人幫忙找回來
供您參考一下
cowYY978 wrote:
這就是腦殘台灣法律造...(恕刪)



重典是沒錯啦.......

但,說真的,會酒駕的不會怕,會怕的不會酒駕...


就跟死刑一樣...擄人綁架殺人的還不是一堆

就這樣....

但,重典還是一定要的,但不奢望能變少....

只奢望真的出事了,給他一個大大的教訓

chccang wrote:
跟酒駕一樣,酒駕歸酒...(恕刪)


這篇的推文有點錯誤
對方並不需要告原PO,而是整個案件會移往地檢署
再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