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把它用上新聞,然讓請有經過的車輛提供行車記錄片,不然3天一過影片又沒了,這就是我為何一直要求有行車記綠影片版的原因。請支持行車事故尋片版的成立可能苦主不多?加上社會冷漠沒多少人重視,請大家推一把,有天你或許用的上。
superass wrote:小弟現在經過一天的休...(恕刪) 支持你但建議樓主車上放罐防狼噴霧吧不是說以後不逞一時之快就沒事沒辦法 法律對那些人的處份太輕了自保很要緊以後窗戶都要關起來 車門一定要鎖真的怎樣 頂多車子被怎樣人沒事最重要
樓主提告了,就只能祝好運了。以下純屬個人見解1.正當防衛主張,可能不被採納,因為雙方都會主張是正當防衛,法院就只看驗傷單,雙方都有傷就都送法院,只是傷勢會影響量刑輕重。2.如果對方有經驗的話,一個當被害人,一個當證人,在訴訟上很有利的。3.行車紀錄器真得很重要。
superass wrote:小弟現在經過一天的休...(恕刪) 請對台灣的檢察官偵查刑事事件能力有信心。應該是證據能不能說服法官下判決。假設檢察官認為證據明確起訴後你要思考的是 什麼情況下你願意和解 可能還會有一些對方的電話拜訪不能說過程都不會有壓力 但你要知道自己要追求的是什麼是刑事判刑確定還是訴訟中和解 這個可能需要思考一下最重要的是你傷勢無礙,希望你訴訟順利,讓施暴者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