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提克菲斯 wrote:
今天開到110 大致也會在110~120之間
跟其他車誤差也不會超過10
要超一台時速110的車 起碼時速也要120以上才能安全拉開到一定超車距離
當前方開到115~120時你要超車起碼也要130~140
10km/hr, 也就是一秒鐘快3m
現在一般車長約5m, 兩秒就超過了, 根本不用跑到130-140
就算要拉大10m加車長5m, 五秒鐘就過去了
還有一點最重要, 為何內側限定為超車道
因為, 從右側超車是違法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也就是如果我是個守法的好公民,內側龜著一輛車, 我就不能超他車, 但是我又不想開太慢.
所以變成中線跟內線並行, 那後面想超車的該怎辦?
所以, 我看到內側跟中線並行, 而且開30秒以上兩車速度都一樣的話, 我一定大燈閃內側車
6D, 50mm 1.4, 17-40mm F4L, 70-200 F4L, 580EX
eric62 wrote:
但警察不可能去抓右側...(恕刪)
個人覺得 開車不是什麼都看交通規則抓不抓罰不罰
右側超車 難界定所以難取締
但是為什麼要禁止右側超車!?
1.高速公路車道設計初衷 為左快又慢
所以自然超車應該用左邊更快的車道來超車
2.因為台灣是左架國家 自然右側視線死角一定比左側多
3.當我們開115於內側車道,遇到前方110的慢車,被逼迫以右邊中線來超車時
同時右線車輛同時要超越前車也要切進中線同一個空檔!
此時兩台車剛好閃入對方的後視鏡死角是非常危險的!
所以超車應該統一由左側車道超車是有道理的!
不過遇到110死守內線超車道車輛
我們也只好跨過安全島去逆向超它了....

龜不龜車 跟時速無關
是跟有沒有跟上車流及影響其他車流順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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