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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好心的汽車駕駛


alexander0508 wrote:
沒有錯,讓我們來釐清...(恕刪)


汽車可以選擇直行較少干擾的環境...
為何機車不可呢?
每次干擾...就多一次發生危險的機會...
並且大大降低道路的行車效率...

禁行機車對機車族可說百害而無一利...
但相較於汽車族.....爽!!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alexander0508 wrote:
沒有錯,讓我們來釐清...(恕刪)

汽車可以要求順暢不受干擾的行車空間,為什麼機車不可以。
停在外側的車子要起步或是右轉近來的車子都不會干擾到走在
內側的汽車。但對走在外側的機車是一次又一次的干擾。政府
這樣的規劃的目的可能是想為了減少車流的交叉,但是都忘了,
外側來車也是造成動線交叉的原因。為了避免順向的交叉,
卻產生了一次又一次的垂直交叉。哪個危險?
如果機車可以一直走在內側,根本就不會產生這些交叉。
orea2007 wrote:
汽車可以要求順暢不受...(恕刪)


我必須先說明,
確實平面道路上的禁行機車道有許多我都覺得沒意義(包括忠孝東路三~五段這種幾乎都不能左轉的路),

可是講到車道受阻這件事,
大大您不是也有開車嗎?
每天上下班穿梭台北街頭我還真感受不到汽車道的順暢耶,
這些移動路障包括了:

1.不要臉龜車
2.左轉車
3.違規左轉迴轉車
4.硬卡進來的公車
5.突然剪我線的摩托車
6.說切就切計程車

您說說,哪台車不走走停停?
這就是開車比騎摩托車慢的原因阿。

當然,您說我們汽車有三個線道任我們選擇,
但是每一線都是這麼的混亂,
龜車、違規車、公車、計程車、摩托車甚至腳踏車相互爭道,
有差嗎?
有甚麼好選擇的?
為了能夠平安的上班,平安的回家,
我幾乎選擇走走停停繼續在原車道行駛。

說真的,
很多事故的主因就是因為....."快"和"方便"!


orea2007 wrote:
汽車可以要求順暢不受...(恕刪)


確實越多次的車流交叉非常危險,
同時現在禁行機車道又這麼多的情況下,
真的建議機車騎士們,
請多善用剎車,以等待取代鑽車,
這是我看了某樓摩托車要繞過違規貨車,結果撞到後拖板摔車被對向車輾過之後的感想!

防衛駕駛!
共勉
自從有行車影像紀錄器上市以來解決不少行車糾紛,但亦能佐證交通違規事件,但也造就全民SPY時代.
人與人車與車均可借由影像紀錄器來相互監視,再由政府頒發獎勵金,以後我們國家可以做到全民警察,
任何人几車都要隨時小心,當心檢舉人隨時在你身邊.列寧,毛澤東都會讚嘆..白色恐懼即將普及上演.
本身汽車與機車均是交通工具,均同享道路使用權利,何耐世界上唯台灣政府,立法剥奪壓迫機車使用人,
汽車可肆意行駛各車道,違規停車佔用機車行駛之慢車道,阻礙機車行駛權力,而機車被迫要以各種方式
行駛,閃避眾多之汽車,本身立法既己違反立國之憲法"自由"平等"公平對待之精神.
個人平日是汽機車均有使用,深深感覺到,政府對機車騎士是不友善與岐視,常說是保護機車用路人說詞.
但卻又不去嚴格阻礙機車行駛之違規汽車,放任機車族自生自滅.欠交通罰單業績時抓機車騎士來充數,
其實根本是在保障汽車最優先行駛權而設立機車禁行車道,來防止機車阻礙汽車通行之利己法律.
而這位檢舉人或許是覺得機車阻礙其快速通行,所以提出檢舉,他日你也會有違規的時候,會安怎..?
dannyc50 wrote:
話說小弟我檢舉的四輪汽車不知有沒有破百輛次了.

...(恕刪)


破百輛也敢拿出來講
我光上上個月就檢舉1500輛汽機車了
上個月比較忙
才兩三百輛而已
這五個月來應該有破5000台吧(01上有個檢舉瘋子網友他應該破10萬台了)
老實講
就比例來看
違規族群機車比汽車多很多
可能機車數量比較大吧

一視同仁
蓄意違規就檢舉
管它什麼四輪兩輪

檢舉交通違規
要花時間整理資料寄出照片
要花時間跟承辦員警通電話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旁人的冷嘲熱諷酸言酸語
就隨他們講吧
岩石 wrote:
自從有行車影像紀錄器上市以來解決不少行車糾紛,但亦能佐證交通違規事件,但也造就全民SPY時代.
人與人車與車均可借由影像紀錄器來相互監視,再由政府頒發獎勵金,以後我們國家可以做到全民警察


哪個政府有頒發獎勵金,請指點一下好嗎。

有看到這篇嗎
遇到肇逃了(4685-F6白色雅歌)

就是因為檢舉人不夠多,才會造成該駕駛肆無忌憚。

檢舉是做功德啊。

在你、我的親人未受害之前,先知先覺,做個檢舉人吧。

alexander0508 wrote:
確實越多次的車流交叉非常危險,
同時現在禁行機車道又這麼多的情況下,
真的建議機車騎士們,
請多善用剎車,以等待取代鑽車,

也希望汽車駕駛要右轉時候不要因為前面有機車
就狂按喇叭。等一下不會怎樣。也希望外側有
機車的時候內側的汽車可以開遠一點再轉或是
停下等,不要一直硬擠,這樣很危險。

orea2007 wrote:
今天收到的一張禁行機...(恕刪)

依法取締沒問題!

問題在於這種規定根本是"交通種族隔離政策"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orea2007 wrote:
一看就知道是某位善良好市民的行車記錄拍來檢舉的。...(恕刪)


說個題外話
我一個朋友也接過這種類似罰單
我朋友提出異議
並確認是某位"善良好市民"的行車記錄拍的
後來上法院
我朋友向法院要求這位"善良好市民"出庭並要求當庭檢視照片原始檔
當然這位"善良好市民"沒出庭
聽說這位躲暗處的小人嚇得不敢出庭
當然也沒照片原始檔
後來我朋友提出照片疑有後製嫌疑
法院判我朋友勝訴
撤銷罰單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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