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arose wrote:今天換任何一家私人企...(恕刪) 每個ETC OBU的用戶拿幾千塊去除值,遠通就現收錢進口袋了,給高工局的錢等月底結算再繳。那麼月初除值一直到月底有30天,把收來的現金先拿去放在股市,30天內股市漲個幾百點,錢滾錢利滾利。股市不好那就放款給民間收利息。怎麼算都是穩賺不賠,繼續罰也沒在怕啦。以上是睡覺時夢到的。
sabarose wrote:今天換任何一家私人企...最後不知道結果是要給遠通多少服務費若以3.6元計乘以5億4千萬每年就這樣將近20億流入私人企業...這20億應該是建設維護高速公路的資金,不該流入私人企業...(恕刪) 所以囉~~賠錢生意誰要做~~遠通不是白痴啦~~遠通+高公局.........裝可憐+唱雙簧.....
sabarose wrote:今天換任何一家私人企...(恕刪) 即使高速公路是納稅人的錢蓋的 ,但是 ETC 的一些設備算是私人投資 , 還有處理費用 , 人事費用等等都是要 ETC 得標廠商(不管是不是遠通) 自己負擔 ,所以 "合理的抽 %" 是 OK 的 , 但這個 % 是 1% , 2% 還是 0.1% , 那就得精算(我不會算)才知是否合理 , 又不是作公益 , 不賺錢 ?但如果照你說的走一趟 ETC 廠商抽 3.6 元 , 那就真 TMD 太多了...抽 1 塊錢我都覺得太多了 , 畢竟初期設備投資下去 , 後面就不須要太多的投資了 ,3.6 塊 , 太多太多了....
vincent12 wrote:即使高速公路是納稅人...(恕刪) "但如果照你說的走一趟 ETC 廠商抽 3.6 元 , 那就真 TMD 太多了..."這不是我說的呀請看連結出處"高公局祕書處"........我認為"穩賺"的生意應該交由國營才對不該把屬於全民的利益只給特定財團
sabarose wrote:"但如果照你說的走一趟 ETC 廠商抽 3.6 元 , 那就真 TMD 太多了..."這不是我說的呀請看連結出處"高公局祕書處"........我認為"穩賺"的生意應該交由國營才對不該把屬於全民的利益只給特定財團...(恕刪) 是是是 ! 是高公局資料上寫的...3.6 太多了 , 用個簡單的比喻 ,如果找個收費員站收費站 , 每收一張票抽 3.6 塊 ,大家幹不幹 ? 我一定幹 !用電子收費設備成本或許高了點,但人工成本省下來 ,一張票抽 3.6 塊 , 太多太多了.....
vincent12 wrote:是是是 ! 是高公局...(恕刪) 是呀還真不知道他們如何精算的....遠通說要3.686343元。高公局說給3.553144元再我看來去掉前面一個3還差不多......真是穩賺不賠的好生意
sabarose wrote:還真不知道他們如何精算的....遠通說要3.686343元。高公局說給3.553144元再我看來去掉前面一個3還差不多......真是穩賺不賠的好生意恕刪) 我在這樓之前都不知道遠通抽多少 ,現在知道大概 3.6 上下 ,這星期會南下屏東 , 來回 14 個收費站 ,現在在考慮要用 ETC 還是用回數票 ,14 個 * 3.6元 = 50.4 元 ,去一趟屏東要繳 50 元給遠通 ...再考慮看看....
祝你等收費以後就永遠不要上國道了。民營業者該賺的時候(合理時)還是要給他賺你不該反民營業者,就算沒有了遠通,也有其他廠商。業者花了數十億建設,政府不出一毛錢,至少要有合理回饋。應該問的是為什麼當初政府要省這數十億元,自己拿去建設的效率應該比業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