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國道火燒車車禍那大樓,實在看不下去....

重點是"喝酒不開車",
搞不好BMW在超車過程中已經加速超過110KM/H
酒駕無庸置疑的要付100%的責任
開車時從後照鏡看到頭燈逐漸逼近就閃遠點切到外線讓他過吧!大學生開車龜車沒低於最低速限並沒有犯法也不算違規,有些沒開過高速公路的人叫他開110KM/H太勉強了。
老天沒眼...該死的不死...不該死的走了...
守法人民是沒有"責任與義務"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的。

今天換個題材:

一天走在路上,某人被幾十個混混痛毆,嫌犯供稱:誰叫他長得衰!

然後今天來提倡,走在街上的防衛性逛街方式;或是這男的沒錢整形,但可以買頂帽子遮臉。

跟你所講的其實相通。

是不是喝了果汁,中獎喝到塑化劑,也可以說:喝白開水就好了啊!多安全。
這跟是不是有車屁股的車種安全與否,也很相通,但為了那些亂開車的瘋子,人民無法自由
使用自己的血汗錢買想要的車?高級的安全車大家也想買,但我相信你不會幫忙出錢。


誰不知道安全的重要,說到命誰不要?

很多時候不是自己不知,是無法預知,無法反應。

也許你認為修法不是你個人力量能有所幫助,但至少觀念想法上要正確,今天十萬個駕駛人甚至
百萬駕駛人都認為,交通罰則應該加重,法規就有可能順著民意,但如果還是這種有苦自己吞,
不如好好禱告運氣好如何防衛駕駛的吃虧心態,法規就永遠是死的。







我覺得跟車速跟什麼車沒太大的關西,我只看到一堆人開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一堆人很愛超車,甚至只有一個車身的位置都要超,很多次都差點被撞到
熊熊就插進來...
大家都認為自己技術超好,都要貼很近....
別說有速度差拉.....就算速度一樣
如果不保持安全距離,隨意超車
也是會發生車禍的

winyi wrote:
沒這麼神
被撞得後輪都快脫落了
就算飛機也飛不上去了

隔壁樓封了
這樓應該也差不多了...(恕刪)


還是重申:

1. 不需討論對錯,事情已經發生
到最後只會變成多派互罵,無建設性

2. 務實作法有什麼?
ex. 是否選擇剛性好的車,有尾巴的,有 ESP的?



你的討論部分:
1. 後輪是被撞的?

a.若是
那是否車輛太弱,饋縮到連重要的機件都無法保全

b.若不是
會不會是被推擠後失控後,去多次撞擊護欄後,才變成如此?



不知道,所以不需討論,過多的臆測都沒意義


討論會不會被封,是看討論的人有沒有互相尊重,保持好風氣

若有需要,我自己會管理我這篇討論
說那麼多,反正酒後不開車,疲勞不開車
假設他撞到的是卡車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了
omio wrote:
雖然我文章開宗明義就...(恕刪)



1. 我沒有把酒駕正常化
2. 台灣有沒有酒駕,這是現實,不是蒙上眼睛,就可以當做不存在
3. 就算沒酒駕,也有疲勞駕駛,多的是

這三點根本是個屁 酒駕就是該死

所以酒駕前 叫酒駕先打電話CALL你嘛?

疲勞駕駛>>>此次事件是酒駕 拜託 別又聊太遠



再來

1. 不需玩悲情遊戲,說:小女生怎樣怎樣,多可憐什麼的....
2. 入叢林,不知規則,沒有能力,誰對誰錯大家都知道。不是裝可憐就沒事。代價一樣要付出
3. 所以我不討論小女生對錯。
4. 只求大家務實的想想,如果怎麼做可以更好


等你家人遇到酒駕時 記得你所說過的話 你的同理心在那???


這些我覺得比 大家義慨填膺的 發洩完,各紓己見,罵誰對誰錯,爽到了以後
又有留下什麼有意義的言論給大家?

你的標題 就跟你人的行為一樣 那棟大樓已經關了

你又何必開新的大樓 你是想引起誰注意?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藤原拓海阿

遇到車禍還可以猜左邊還右邊然後閃過去阿??

你以為每個人24hrs都可以保持在警覺狀態開車嗎??

就算是在警覺狀態開車如果有一台時速超過120的車朝你撞去你有多少把握可以閃開呢??

講這些很明顯都是事後諸葛嘛??我知道你的用意是可以從被傷害者身上學習

但是你這種態度明顯是馬後炮,要說有很多可以說阿

行車時間太晚 車子太爛 車速過慢 巴拉巴拉巴拉...你還甚至可以說駕駛技術太差

如果這些都考慮進去當今也許只有舒馬赫可以開車其他人都乖乖騎腳踏車

結果腳踏車被撞你也可以出來砲說腳踏車沒有裝後視鏡...只能說是非正義不分

本末倒置簡直莫名奇妙還自以為有理 別再消費被害者了拜託....

3. 其他關於大學生窮,沒錢之類的討論,都偏差了
死者為大,但是當事人的錯誤,就是其他人學習的機會

沒錢租好車,總有其他方法吧
若有機會有更好的觀念,我想他會選擇別種方式來安排那天的行程
(也許懂得注意周遭車況,預先閃開、也許改租 focus(舉例)、也許改成搭車、也許考量現實不去墾丁了,也許......)
這就是衡量的問題,有駕照就敢租車開長程去玩,是自我了解?還是自大了,玩火自焚了?(恕刪)


這點不能同意更多了,所謂好車的定義(?),那開坦克(?)都不保證不會死了,套一句話應注意而未注意,如果都做到了呢?誰能馬上反應後面衝出來撞你車屁股的車,車神來開搞不好都沒辦法避免,這不是本末倒置嗎?今天不是"大學生"跟"小鴨""80公理時速"這關鍵字,我想就沒太多責怪...請問當事者錯誤在嗎?

悠游魚 wrote:
守法人民是沒有"責任與義務"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的。

今天換個題材:

一天走在路上,某人被幾十個混混痛毆,嫌犯供稱:誰叫他長得衰!

然後今天來提倡,走在街上的防衛性逛街方式;或是這男的沒錢整形,但可以買頂帽子遮臉。

跟你所講的其實相通。



誰不知道安全的重要,說到命誰不要?

很多時候不是自己不知,是無法預知,無法反應。

也許你認為修法不是你個人力量能有所幫助,但至少觀念想法上要正確,今天十萬個駕駛人甚至
百萬駕駛人都認為,交通罰則應該加重,法規就有可能順著民意,但如果還是這種有苦自己吞,
不如好好禱告運氣好如何防衛駕駛的吃虧心態,法規就永遠是死的。



1. 首先,後面的部份,你提出的方向很好
我們可以務實的去督促你轄區的民意代表,來作修法,以增加不守法實的阻嚇作用

2. 現實狀況是,那現在就沒有酒駕嗎?

3. 現實狀況是:您活在烏托邦嗎?
我想您很守法

可否請您今天開始,晚上睡覺時,大門都不要鎖
因為你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必須提心吊膽的過生活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