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no wrote:josew wrote:我會開車直接把他撞下去......自我保衛安全,防身請大家千萬不要這麼做到時候反被告防衛過當跟傷害罪就哭哭了...(恕刪) 是哭慘了.....他只是這樣走過來,而且你還坐在車裡面,這樣就要說正當防衛直接撞下去真的想太多了.....他有拿武器??還是他正在撞你的玻璃??那人傷了就是過失傷害死了就是過失殺人沒有對你明顯直接的損害,哪來防衛啊..?上車記得上鎖就是了,這種社會新聞已經報過好幾次了尤其是深夜女生駕駛,很危險
其實不用有拿武器,他的行為已構成侵權行為,侵入他人私有財產,這在國外入侵住居所都可以被開槍打死何況這種,哪還有所謂防衛過當,要是樓主未鎖中控鎖,對方意圖入侵得逞,武器放口袋,導致任何危及生命的情形才後悔沒有做出防衛就太晚了,小心為妙這年頭真的很多人腦袋不正常
TheOneisNEO wrote:就在中正區跟萬華區的交界處南機場夜市附近那邊有點小亂不熟的人行經附近還是小心為上...(恕刪) 雖然自己是住那附近...但那邊真的是有點小亂~有次去南機場夜市買宵夜...就在街上看到有個人手拿西瓜刀,身上還帶點血,眼神惡狠狠看似在找人的樣子...重點是那時人潮還很多...他好像也完全都不怕路人看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