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enjia wrote:就看你筆錄怎麼做.....(恕刪) 如果他真的衝撞到我~應該很明顯是他的錯吧~畢竟我是走原本的路線,他是故意一直硬擠逼迫我讓路利用他的車身,撞我的車頭...(還好有行車記錄器可以證明)
fish319 wrote:如果他真的衝撞到我~...(恕刪) 就算他擠進來的當下..你"不及煞車"直接頂他..他的車身橫跨兩線..怎麼算..都是他的錯..不過..會浪費自己很多時間..PS..我弄過跨雙黃線的車..很後悔..浪費當天一個下午跟修車往返的時間..
看的出因為乖乖排隊被插的不爽,不過是一時被拉開距離而已...其實PO文者往右側往裡面擠就輸了,裡面是聯結車要是擦撞到你也不甘心,要是我的話,先讓他完全插入後,在學他抄到前面再去切它,而且要比它狠,切不進也要搞得它停下來,只不過這要練習,不然你真氣不過就只好下到停車場再來搞陰的,一直按喇叭沒用,它都寧願突出尾巴檔快車道擺明不理喇叭聲的,要現場給他視覺刺激才有用,這時就要有準備要下車啦~大部分都不會的啦,因為你也是技術插入@@~~不過一直按喇叭不好,下車也有原則,不要等到人在你旁邊才開車門,這時你氣勢已經弱掉了,被敲玻璃被K車體機率很大,看後照鏡它車門開你也開記得手上抓個大鎖,先不開口,通常一開口就知道是啥米咖,看他走過來麻煩你就用衝的上去,有的臭卒辣的還會跑勒....不過要是遇到一下車不講話不嗆聲頭低低走過右手放在背後來麻煩你加油門離開現場謝謝...一直叭有時有理也會變成沒理,難道你期望它會忽然良心發現"自動"離開嗎?哪有可能~公理在你決定放在心裡時就來陰的吧,等天收不如自己收~樓主要練一下回切這招喔~~
hjfrank wrote:插隊是違反交通法規哪一條?請您務必告訴我。 哈哈,幸好保留了以前檢舉的函覆:有關檢舉XX-XXXX號自小客車,於本(100)年 X月XX日X時XX分,在國道X號公路o向X公里 oo交流道出口匝道處,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案。本隊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2項第6款,及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以公警局交字第ZXXXX號違規通知單逕行舉發,並移送交通部公路總局oo區監理所在案。---------------------------------------------------------------------當初被我檢舉的這輛車,我從左側照後鏡就看到他大老遠打燈要插隊了,之所以檢舉他是因為他在中線車道一直非常龜速的滑行找縫鑽,龜到我前面一輛車時,一部大貨車為了閃他差點a到內側行駛的另一輛小車,直到出了視線他的右轉燈號沒停過,最後到底有沒有鑽進來也搞不清楚,所以記得當初是以"龜速占用中線車道、妨礙後方行車"這類的理由去檢舉,結果是國道交通隊自動修訂,才知道原來還有這麼落落長的違規理由~.....違規(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最後補充一下:如果他技術夠好~咻一下鑽進來,我就不會檢舉他了,之後又碰到一次類似的狀況,再次檢舉就駕輕就熟了
有呀,當然有人要繳款 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 當然不放過 不過記得110回文時說影片無法明確看到 "跨白色網狀線"但可依超車未保車距開罰.......什麼的 (好像,我有點忘了,寄去太多台,記不住)hjfrank wrote:2011-05-10 01:53 by hjfrank不錯,我已經訂閱你的影片區了。ps.最後你有檢舉那輛拖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