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發生交通事故,自己沒有違規就好了,但只要撞傷人,大部份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當然,很多人都會主張自己有路權而沒有過失,舉例之前有機車撞死違規穿越馬路的老人,機車沒有任何違規,一審也判機車有路權而不成立過失致死,但二審就判有罪了,理由是路面無障礙物,視線清楚,老人行動緩慢,機車有足夠時間閃避,而且對方是老人車主還不能主張信賴保護(即在自己無違規情形下,信任對方會遵守交通規則),還是成立過失致死罪,也是要賠對方。很多人大概不能接受這樣判決,但判決確定就要執行,人還是要進去關的。
其實,早期是沒有強制險的,好像是一位喪子之痛的母親歷經幾年努力,才使立院通過強制險。
ps: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很像,但強制險額度低,沒有保被抓到係要被開罰單的,
車子再這麼舊,還是保一下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通常保第三人責任險會送幾公里免費拖吊,也不錯用哦,出事後也會陪你去醫院探視,日後去法院也是有人陪的。
1.強制險
2.竊盜險
3.第三責任險
4.超額責任險 1000萬
這四個又屬1.3.4是比較重要的
發生事故時
求償金額超過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理賠金額時
超額責任險就很好用
一年的保費也才3000多
3800*50年=190000
一條人命也值個1000萬吧
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理賠金也賠不到1000萬
有超額責任險
1.3險種理賠不足的部份
超額責任險就派上用場囉
誰都沒辦法預知明天會發生的事
人不是機器
沒辦法面面俱到
一個閃神
往往要付出太大的代價
況且開車就像在賭博
一但賭輸了
有可能會拖垮整個家庭
我撞過一次比較嚴重的
是從對方的左後保桿
一路刷到前保桿停住
那台corolla側邊幾乎全毀
連警察來看都覺得有點離奇
對方車損大概是20萬左右
因為是公司車
還好有保險的理賠
保險公司也跟我說
因為對方堅持回原廠修理
這次他們虧大了
我花了大概3萬修公司車
1萬8是佛心的老闆幫我出的
剩下1萬2我出
我老闆還讓我分期還
在此要感謝我的老闆(抱)
和可愛的會計(抱)
開車還是要多注意路況
希望保險永遠都不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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