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86125 wrote:
下次遇到 你油門就催下去跟他說掰掰
攔不到就沒事嘛
沒攝影 沒看過你行照駕照 光記你車牌號碼也不能定你罪
...(恕刪)
如果罰單不需佐證,那情形就會跟上面這位仁兄一樣
大家就先跑再說吧,跑贏就沒事啦..
若無佐證常可撤銷
事實上,逕行舉發用路人違規,卻未檢附違規證據(如照片),確實極易引發爭議,尤其在交通繁忙下,舉發違規發生錯誤難以避免。所以,一旦接獲裁罰通知單,但對裁罰內容有質疑時,可向裁罰機關陳述意見請求裁決。
如仍不服,可依法聲明異議,由裁罰機關製作裁決聲明異議移送書,將案卷及有關證物連同聲明異議書狀,送交法院交通法庭審理。依目前實務狀況,類似您所述情況,裁罰機關若無法提出違規照片或其他佐證資料時,通常可獲法院撤銷裁罰裁定。記者鄧玉瑩採訪整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21796/IssueID/20090729)
個人也發生過警察錯誤取締的事件,但是我當場據理力爭(重點:態度要好,要給對方台階下)才免罰
也期待樓主據理力爭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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