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236 wrote:認真執勤的員警該給予...(恕刪) 把喇叭聲開大聲就聽到了在3分53秒那個人出現剛畫面右方的時有一聲清脆的 e04前方機車騎士乘客往後看54秒左手不正常的舉起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了~推他是剛好而已這位大大 你認為警察抓飆車族 抓強盜 抓張錫銘 抓陳進興都在在路邊 高調掛警示燈 然後寫著 "現在要抓 飆車族 請停車受檢"是嗎?如果有人搶了你 逃走時騎機車停紅燈旁邊的警察看到了 你要那警察乖乖的設路障 裝警示燈 拿起牌子寫抓搶匪 請您停車受檢?你怎麼不去當警察阿?
max70267 wrote:把喇叭聲開大聲就聽到...(恕刪) 如果那個被推的人,如有挑釁警察的行為,我覺得他被推是剛剛好而已,看一堆人在講:騎士受傷怎麼辦?看到這些話就想到"人權團體",這個社會這麼亂,警察不敢強力執法,人權團體要付很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