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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要檢舉違停車輛,請別犯跟我一樣的錯喔~

牡羊33 wrote:
110很好用的
不過效率還好拉
我也打過 請大人來拖車
過了大概30分才來

所以,常打110的好處之一
就是自己想違規的時候,大概知道警察多久才會出現
linpredator wrote:
我也知道相機的日期時間可以調整
但警察的回文就是這樣回

不知道警方刑案現場的蒐證的相片、影片,有沒有相機、攝影機原本就附的日期、時間?
battery0922 wrote:
你只打一通是不會來的.......我都一直打..
打到要找督察了..才立即"飛"來

督察, 也是警察自己人
警察也不是笨蛋, 都說警力不足啦, 還想怎樣?
dj4311 wrote:
不過我覺得在台灣開車騎車走路的人誰敢說自己沒違規過.很多人說別人都很會,自己呢?

是的,大家都可能違規

請問,哪種方式比較能改善交通亂象?
A. 互相包庇
B. 互相檢舉
Ailio wrote:
相機內的日期也是 "相機"自己後製上去的

幹嘛講給警察知道? 
以後就通通都不宜舉發了捏



最近第一次檢舉就失敗了0-0,要求都要符合才行
MUGEN wrote:
1999也很好用~...(恕刪)
maybe73 wrote:
最近第一次檢舉就失...(恕刪)


哪一個縣市,這麼糟糕!
台北市、新北市檢舉N百件,沒有一張相片上面有日期,只要車頭、車尾各一張,並拍到紅線,如果有空,再拍一張有附近醒目標示的建物以利承辦人員比對,100%成功,從來沒有被退回過。
簡單說就是警察自由心證
要擋你什麼話都說得出來
警察要什麼就給他什麼
就對了


檢舉人會自找麻煩偽造時間日期嗎?
都是違規的人在唱

只有愛違規的
自找麻煩給自己增加被開單的機會

違規被檢舉
事證明確
也就認了
就是有一堆愛違規影響他人的自私人
被檢舉不知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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