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與汽車行駛慢車道或機車道以及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都採取比較諒解包容的態度,因為我覺得這些東西都是現行車種分流這種落伍政策下的畸型產物,只是在妨礙交通順暢甚至沒有比較安全.如果說要反對車種分流的迂腐,那也就不必要對汽車駕駛這種小錯誤斤斤計較. 這個影片我覺得那位汽車駕駛就行車安全來說沒犯什麼明顯的錯誤,是那位機車騎士習慣差,見縫亂鑽,不顧與他車的距離才把自己陷入差點被人夾殺的險境.不是說機車鑽車縫就不對,國外也有允許機車騎士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由車與車之間鑽行或同車道超車(Lane share, Lane split),但決不是這種鑽法.那位騎士自己不對還給人比中指,除了爛以外,不知還能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