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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o車禍 請幫忙看下

不要每次都把主題偏離好嗎

發文的人是在請大家幫忙看一下車禍的事情

樓上卻在吵別的

要吵就約一約用msn吵

我已經在38樓回覆了
lum225jp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對向車...(恕刪)

該路段設計規畫就是這樣..
如果覺得危險或不妥..請向相關單位反應..
所屬相關單位會會勘..說不定因此而設立左轉專用燈號..消弭許多預見的事故..

綠燈前通過停止線..然後燈號轉紅..
屬於前一時象的車流..
要說闖紅燈..太牽強..

如果設立左轉燈號..也可以避免每次左轉都被說成闖紅燈
氣囊如有爆開.. 修理就很多錢.. 除非不再重裝氣囊與感應電腦
公司以前有部solio 斜撞左轉車當時氣囊沒爆.. 車頭損壞半邊原廠修理55000元

你這向應該是幹道

從周圍環境來判斷

你應該是由海安路左轉北成路然後在中華北路2段90巷發生車禍

還是要提醒一下

開車行經路口儘量減速吧
sami0107 wrote:
你這向應該是幹道從周...(恕刪)


是否該說還好有 發生此事故~?  好避免下次更恐怖的情況   . 
這樣判斷應該是55 or 64!? 肥肉還真的蠻硬的 難怪這麼多人誇獎
開車騎車 或是使用交通工具 都需要 路口略停  方為上策  .

有疑問 不曉得車主是男生or女生 .

doer410 wrote:
2/16下午老婆開著...(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簡單的說,有指揮依指揮>再來依號誌.標誌標線>再來依支.幹道>依車道數>轉彎直行>左方右方.....就目前有限的資料來看,樓主這方的看起來肇責較大.... 

不過人沒事比較重要~


題外話:交通規則裡所說的指揮,這資格不知道有沒有限定警察.義交之類的,條文裡好像沒看到(還是我目小忽略了),像是在學校門口指揮的學生.導護媽媽.老師....有時候遇到大樓停車場的保全,如果在這些人指揮之下,發生了事故到底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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