靦腆小奎 wrote:
說真的,個人非常厭惡...(恕刪)
沒必要公佈車牌+1
單就這件事來講,我也認為不需要把對方的車牌公佈出來!
這種事只需讓對方接罰單受到一點教訓就應該可以了...
我不是說對方這種不好的行為不嚴重!
但也許對方只是第一次犯這種錯誤
然後就必須接受車牌在網路上被公佈出來並被冠上惡劣駕駛的稱號?
除非你知道對方的駕駛習慣總是就這樣的惡劣
那就可能公佈車牌讓其他用路人注意會比較好!
所以我覺得PO此影片上來是不錯
教導正確的用路觀念
但不需要公布對方的車牌
也沒必要一直強調對方的車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