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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腦殘的蝸牛哥


靦腆小奎 wrote:
說真的,個人非常厭惡...(恕刪)

沒必要公佈車牌+1
單就這件事來講,我也認為不需要把對方的車牌公佈出來!
這種事只需讓對方接罰單受到一點教訓就應該可以了...

我不是說對方這種不好的行為不嚴重!
但也許對方只是第一次犯這種錯誤
然後就必須接受車牌在網路上被公佈出來並被冠上惡劣駕駛的稱號?
除非你知道對方的駕駛習慣總是就這樣的惡劣
那就可能公佈車牌讓其他用路人注意會比較好!

所以我覺得PO此影片上來是不錯
教導正確的用路觀念
但不需要公布對方的車牌
也沒必要一直強調對方的車牌號碼!
E240223 wrote:
教導正確的用路觀念
但不需要公布對方的車牌
也沒必要一直強調對方的車牌號碼!

這句話讓"蕭中指"同學聽了好感動~~~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blesschang wrote:
這句話讓"蕭中指"同...(恕刪)

為何?
我說的這句話跟他有啥關係???
靦腆小奎 wrote:
對方也無造成您的任何損害
您應該也幫對方遮一下車牌
我的意思是說對方並無犯下人神共憤的大錯
您並無資格這樣公開他人車牌讓他人評論...(恕刪)


看過蜘蛛人的都知道。
蜘蛛人剛出道的時候,看到有人搶劫,也覺得「對方也無造成您的任何損害」,
因此袖手旁觀,結果…結果…結果蜘蛛人的叔叔就被該搶匪槍殺了。

亂超車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無事,一個是車毀人亡,「人神共憤的大錯」只在0.5秒內。

樓主這段影片是可受公評的,誰又有資格說「並無資格」。

不過,上01沒有多大作用,很容易就沉了,除非可以上電視。

話說,樓主,你到底檢不檢舉呀?
希望樓主""""從來"""沒幹過這種事
最好是開高速公路都按照規定
樓主最好是有做到下列網址裡的每一條條例,再來嗆聲吧

http://www.cges.ilc.edu.tw/traffic/04first/first5.htm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左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

此次事件 唯一的錯誤就是
她沒打方向燈
就降

car888 wrote:
看過蜘蛛人的都知道。...(恕刪)


此位朋友請不要斷章取義我的言論
當然對方有誤,可另尋更適當的管道予以制裁
將影片過程公佈於網路上唯能提供他人警惕之用
您舉的案例是刑事公訴罪,任何人舉發
樓主的案例並不適用,畢竟這件有爭議的
各位皆只是旁觀者

>>>>樓主這段影片是可受公評的,誰又有資格說「並無資格」。

當然任何人都可以公佈影片,但是必須要幫對方遮一下車牌,
因為樓主標題有註明"惡劣"及"對方車牌"
這樣就是影響對方隱私的問題

其實有沒有遮車牌
是看發文者的心態

遮車牌:希望網友給于建議是否能夠舉發或希望其他人以此為戒,達到教育功能。
無遮車牌:報復心態,希望網友們能夠一同評論對方過錯,以達到個人需求,更深層希望能讓影片上電視,讓對方難堪,不然應該不需要利用如此公開的平台來揭露吧。

大家行車多寬心吧!!!
心胸越是狹隘,社會的衝突越是頻繁


台灣路上每年死那麼多人,
就是因為很多人都覺得自己只是犯點小錯而已
在網路上看不慣這些亮出車牌的抓耙子,說穿了是不想自己那天做壞事也被人檢舉
但可笑的是,這些和諧佬萬一自己親人在路上被這種車所害而出了事,
反而會急著到處懸賞希望有人能錄下並公佈車牌~~~


幫不良駕駛遮車牌會有助於社會和平?.....

乾脆說立委們戴了口罩就不會在立法院打架算了....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個人認為對方雖然惡劣

但無明確證據..距離到底有多少...

我們不執法單位

還是不要公佈車牌

影片就交給執法單位處理就好

雖然我也非常討厭亂超車

以上是個人意見如有冒犯請見諒



個人是覺得,公佈車牌是有報復的心理在了,如果大家都這樣搞,那影片真的會看都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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