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個人的做法是以誰先到為準 如果有人已站在那空位上
就知道已經被佔走了 只好往下一個找去 車到的真的就一定對嗎??!
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說 自己對...女友幫男生佔位子就不行嗎?!
如果今天妳女友或家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了幫你佔位置 結果有人硬要開進去
你覺得誰對?!
實在搞不懂 人都是自私的.... 有法律規定說車到就可以先停嗎?!
人不能幫忙佔位置嗎?! 有需要吵成這樣嗎???
不管做什麼 盡力去做....
並無違法但是有道德上的問題
因為在法律上,汽車停車位是給「汽車」停的
如果有人擺花盆, 機車, 腳踏車, 路牌等路障來佔用汽車停車位
那是明顯違法
但是「人」是自然人
「人」不是「物」,也不是「產」
所以在法律上自然沒有「人」佔用汽車停車位的問題
「人」之所以站在停車位上
可以「只是剛好站在這裡」...=.=
如果要停車的人執意將車子開進停車位而撞到「人」
反而是開車的人不對
很奸詐對吧....?!
我想問題不是出在法律
也不是出在佔車位的「人」
而是台灣汽車真的太多了!!!
政府沒有好好規劃大眾運輸系統
也沒有好好管制車輛牌照的核發
才造就了今日的亂相(「現象」)
我住台中縣
十年前我家附近還蠻好停車的
到了五年前連三米的小巷子都開始路邊停車了
現在則是自家門口常常被汽車擋住出不去
花開堪折直須折;
莫待無花空折枝。
雖然可以走路但會很吃力,
所以有時候我姊會先去對向車道幫他佔個位子,
讓他一二分鐘後迴轉過來可以停車,
可以少走一段路。
我姊姊這樣的行為或許在許多人眼裡是錯的,
更有些人寫明瞧不起這樣的男生和女生,
但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行為,
許多事情可以將心比心,
同一個行為也可能有不同的原因。
也許大家新聞電視看太多了,
每次評論非得語不驚人死不休,
小事情也要高規格要求,
最後非得置對方於死地才能彰顯自己觀點的勝利...。
大家說得滿口仁義道德,
動用【最高標準】看待,
但是自己私下的表現也真如你自己質疑別人的標準嗎?
國民黨的發言人鄭小姐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想想聖經上所說的話,
自己真的就不會行為偏差嗎?
大家確認自己的房子沒有突出的違建?
走路都靠右走,不會亂穿越馬路?
停車從來沒有違規暫停嗎?
有時候我們會希望別人給自己一些方便,
有時候也希望別人通融一下,
但是當自己面對別人的偏差行為,
就開始講法律,講道德,
非得彰顯自己是執法大使的堅定立場,
真是新聞電視看太多了...。
大家都說台灣現在最欠缺包容,
您願意率先付出嗎?
Soong
台灣加油!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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