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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堤外機車車禍~

警察是不能說誰對誰錯的
一切都要等上法庭才會知道誰對誰錯
連上法院前的簡易庭也是
我說的簡易庭就是只有檢察官跟一個紀錄的哪個
我就被他虎過一次
後來去問律師他說根本不用管他上法院就對了
整個害我花了1萬多
是啊~那天我去投訴過兩天才叫我去做筆錄,說是什麼補做,是他根本不想做吧~

結果現在跟對方說我的錯,我做筆錄我還問他說你怎這樣說,他說我沒有說啊~(明明阿伯就說警察這樣說,剛打來就是咬我這口,說他休息四天,做計程車,醫療費等等,這是不是強制險可以賠的?所以還要另外在賠??)

我只說新莊這個交通隊的警察真的很莫名其妙,沒關係反正我做筆錄有錄音~

公道自己知道,該賠的我會賠~只是被撞人被一口咬死要賠他錢卻不用賠我也很妙~不是有比例分攤嗎?

這下又進入新的議題了~就是理賠~

有人知道怎麼個賠償辦法嗎??要去找那個阿伯了~


剛談完了~~因為沒有保任意險,可以互相賠錢,所以以後要記得要保這個~不要只保強制險~

現在叫我賠我1萬就好,談和解了!!

請大家騎車小心~要看前面也要看後面~不管幹嘛一定要打方向燈~不管該不該打都一定要打~
不怕麻煩就是上法院法院會裁定
你如果也有受傷就一樣也可以告他
過失傷害是可以互告的
不過賠車是民事責任
千萬要記得~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是分開的
還有要他提出證明
做計程車的錢(是可以開證明收據的)
沒上班也可以要求公司出證明
一切都要看證明(就是證據啦)
口說無憑
而且誰對誰錯都還不知道勒
我爸跟我媽說那就賠吧~對方一直咬我說沒打方向燈,同車道被佔滿閃這台車還是要打的~他都沒有覺得他騎太快....

還說我們都是慈濟人~整個還叫他們的車險的師姐到場,也沒想到說好像都是我在賠~然後不跟我算他們請假的費用~

真的是挺無言的~就陪吧~到時候去警察局寫和解書~


這件事情應該就這樣告一段落~總之不管要幹嘛~就是要打方向燈~不然被撞了就會咬你沒打~因為我在閃前面那輛車~~

還有就是撞你的人傷勢比你重~你還是要賠他............

以上~無言~反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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