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當事人)早就說了好幾次了...當時轉彎時頭是往左轉注意慢車道方向有無機車及斑馬線有無行人...
那條子從右邊竄出我根本沒注意到他~
還是有一堆看不懂中文字的說我故意要撞他
有開車的應該都知道要左轉時要看左方狀況再轉吧...(更甚者要看一下左後照鏡,有些機車騎士都不管左轉車輛直接從中線超車)
還是說在這邊批的都是用嘴砲開車?沒實際上路經驗?
應注意未注意並不是無敵的
有興趣自己google看看人眼視角是多少...其中又有幾度是真正會注意的
當轉彎轉頭觀察時算算就知道會不會注意到車道雙黃線的部份~
這不是應注意未注意而是無法注意
當時要真的撞上的話,依行車記錄器畫面來上法院也99%不會是我的錯!!
(那1%的機率應該是遇到收錢的法官

這邊果然是01....認真就輸了...

黑名單果然還是有用處的...可以幫你濾掉一些腦殘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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