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fu wrote:剛剛在台61十字路口...(恕刪) 萬一哪一天換作是你忘記關了,換成你影響別人怎麼辦,我說一下我的例子好了,有一次有一輛車也是在我後面開遠光燈,原本是跟我不同車道,我是在外車道準備下交流道了,那他也要下交流道,自然而然他也就在我後方,結果依然打著遠光燈,我當然是受不了,我就開始踩煞車並放慢速度,這時他大概知道原因就把遠光燈沏到近光燈,我是覺得沒必要這樣改裝,改裝被抓到也是會被罰的
經活體實驗後,前方兩顆飛機燈可以拿來加減補助照明,但要射對向就比較難了點,無法求証效果,射前方的車子是還ok,角度、距離,都要考慮。最好用的是後面那顆,友人親身體驗,只要一開馬上關掉,就是一陣眩目。實際上高速公路試,開五秒,後方車就換車道,實在是逼龜車離開內線的好武器。但相對被攔車的機率也大大增加。防身武器應該是必備了。剛打去刑事局問,鎮暴槍只要動能不超過法定焦耳,即可合法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