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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守規矩,不使用禁行機車道,是奴隸、廢物、腦殘??

oyc4388 wrote:
01這種文章看了好幾...(恕刪)
違規數字高,就要禁路權,這樣的做法是因噎廢食。正確的做法是,檢討事故發生的原因,為何會碰撞,是駕駛行為不當?還是道路設計有問題?或是標誌標線不明確?要降低事故,不要只會來禁止路權這招,政府可從完善駕訓考照制度、強力執法來減少違規,一昧禁止等於讓人民失去學習的機會,沒有學習,不會的東西還是不會,人民水準無法更上一層樓。
bulahe wrote:
能減少違規的話,使用哪個車道不是都能減少危險??
我認為問題不在禁行機車的議題上,
在於減少違規者。


說了這麼多次你還是不懂~
就算沒有違規的問題~
動向多...變數多的外側車道...
絕對還是比動向單純的內車道危險!
不然為什麼高速公路可以開到100km/h而一般道路不行?
就是環境不同咩!!

而且交通不僅要考量安全...
還要顧及順暢...
大家都守法...
只是全部塞死在路上不得動彈~~
對呀~~很安全~~只是沒人想要這樣...

照您的想法...
全台限速10km/h保證安全!!
反正不違規...10km/h也很難發生事故...
惡法亦法...皆大歡喜???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NYPD SWAT wrote:
+1A1 A2 只是...(恕刪)

其實發生原因都有統計,包含撞違停大貨車,酒駕自撞......,是一篇很長的報告,不是網頁
減少事故確實要由駕駛道德開始,或是真的要強力取締,但真的這樣就不會有這麼多篇禁行機車的文章了,應該是一堆警察偷拍無恥的文章
補充一下,上次查了一下以車輛總數和事故比例其實我們也不見得高於其他國家,但A1死亡車禍是個指標,要減少死亡車禍就算機車沒錯但人走了又怎樣?賠錢花的到?一家老小又怎麼辦?又如果降低車禍死亡率是你的績效指標你又要升官發財你會怎麼做?要改,不是不可能,但也沒那麼容易
oyc4388 wrote:
其實發生原因都有統計...(恕刪)


96年度道安會議

剛剛搜尋了一下,您說的報告應該就類似上述道安會議的報告,相信您也看過裡面內容,不過您不覺得有些地方很可笑,政府根本裝作沒看到。

您可以看看P.53的內容,事故統計-障礙物的數據,路上有停車跟障礙物總和就占了快八千件,這些造成他人生命危險的違規停車和障礙物怎麼不見政府嚴格取締?

紙上談兵是沒用的,實際去騎一趟,這些官員可能尿都會嚇出來。

另外您又補充了就算機車沒錯又怎樣,還不是死路一條,所以根本解決方法是禁止機車上路搂,甚至可以引申到弱勢車種不能上路,那我看路上可能只剩下砂石車了,這樣才能把表面上看到的A1數據降下來,我猜官員的想法就是這樣吧,如果是這樣,那真的沒救了。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NYPD SWAT wrote:
96年度道安會議剛剛...(恕刪)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為了績效不擇手段,其實我也不會怪那些人,因為我們自己應該也都差不多,哈!!只是沒這麼大的影響力
法規制定其實政府只提草案或是大綱,大都由相關學者或是半官方(民間)法人組織參予制定,因為我也常參加(和交通無關,不要砲我),只是制定的和公告的常有出入我是真的很有意見....
NYPD SWAT wrote:
96年度道安會議剛剛...(恕刪)


大大真厲害,找到這麼詳盡的資料
不過幾乎90%的資料都是機車違規事故部份。
有汽車違規事故部分的嗎???

看到了某些數據,
證明了有時想像跟實際有差距= =||
那個PDF檔案的第107頁有個年度違規種類的排行榜~
未帶安全帽的違規數字怎麼每年年提升??
跟實際看到的狀況差好大.....(北市)
到97年七月的機車違規前十名:

1.闖紅燈 2.違規停車 3.爭道行駛 4.未帶安全帽 5.未依規定轉彎
6.超速行駛 7.無照駕駛 8.不遵守標誌標線駕車 9.酒後駕車 10.不按遵行方向行駛

不過第266頁,(我跳著看啦,還沒時間全部看過一遍)

五、94-96年機車發生A1類事故之位置:
交岔路口內占32.7%,未劃分快慢車道者占27.8%,快車道占11.8%,慢車道占8.0%。

這,是告訴我們慢車道比較安全的樣子(機車發生A1類事故慢車道占8.0%)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台灣的紅綠燈僅供參考用,過路口時即使是綠燈,放慢速度較安全。
(A1類事故交岔路口內占32.7%,闖紅燈為96年冠軍)
bulahe wrote:
大大真厲害,找到這麼...(恕刪)


如同您說的阿,警察不去抓汽車違規,數據上怎麼會有汽車哩?

一堆機車事故案件,大多因道路設計不良或閃躲障礙物導致,怎麼不見政府重視改善?

五、94-96年機車發生A1類事故之位置:
交岔路口內占32.7%,未劃分快慢車道者占27.8%,快車道占11.8%,慢車道占8.0%。

請把未劃分快慢車道 加入到 慢車道 數據中,現在的慢車道跟未畫分快慢車道有何不同? 不同樣都有汽機車混流。

這樣加上去,汽機車混流發生事故比重占了35%以上,所以可以要求政府劃設禁行汽車嗎?

更可得知,現階段車種分流根本是假的,毫無作用。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事實上.....

應該要反過來 , 內側為"禁行汽車道" , 小客車僅可行駛中外線 , 公車僅可外線

這樣才是安全的配置

讓耐撞的自小客跟公車擠 , 而不是現在的讓機車穿梭於公車及自小客車陣中
bulahe wrote:
你要不要回去看一下該...(恕刪)


被某個人罵一句就可以開一篇討論
你應該順便把那篇連結貼出來
大家才知道前因後果
是不是真如你下標題下的結論
幫你貼..

不要每次一篇討論自己回答不下去就又跑去另外一篇講一樣的事
鬼打牆很累
Ducati_S2R wrote:
被某個人罵一句就可以...(恕刪)


看完杜卡迪欸司二阿魯大貼的連結後

我深深地覺得

樓主根本在鬧!?

根本沒人把騎車守規矩與奴隸、廢物、腦殘劃上等號吧?

有些人就是喜歡選擇性失明又跳針然後另開討論串取暖...

要不是杜卡迪欸司二阿魯大有貼我還真的不知道前因後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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