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day wrote:
剛剛我想一想,當時那路口應該有閃黃燈
google map應該畫面比較舊
啊知,我也不是當地人,所以不太熟那個路口
改天有過去再去看看
...(恕刪)
樓主從車禍到上警局到通電話到圖文並茂的蓋大樓.
結果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現場的交通狀況?
難怪會被警察和諧, 被對方盧.
從google map上看
對方有倒三角 讓 牌
路權是你的
不過既然你閃黃燈 叉路應該會閃紅燈
黃燈只需減速通過
紅燈需要停車再行
badday wrote:這種 case 的確很少有 100% 由某一方負全責的。
我也不想跟他盧,只想叫他賠2000元讓我把車門板金跟烤漆用一用而已
但是看起來…樓主真的遇到拗蠻不講理的「有錢人」!
一、樓主的保險公司呢?他們怎麼說?可以請他們協助協調處理啊!
如果負責專員推拖,可以打申訴專線向保險公司投訴!
二、看樓主的描述(自估2000元左右可以處理),應該不嚴重, 這樣和對方走法院對你不見得有利,
如果他們家真的有請固定的律師,處理這種小官司,對他們來講真的是不痛不癢,不打白不打!
這個時候只好用「以刑逼和」的手段了…
樓主或家人當時有沒有因此受傷?任何傷痛都可以…重點是,想辦法「弄」一張驗傷單出來~
如果原筆錄沒說到「受傷」,回警局補筆錄說,你當時沒覺得什麼,後來發現…@#$%^&*…
對方真的要來耍賴走法律的話,就可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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