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tw wrote:
我就知道,明明我的車速是75-85間
就是有些人選擇性失明,只看到75這個數字
提醒一下另一個數字是85
當你們在質疑我的車速過慢時,請先看看政府公告的雪隧速限是50-80
80-90公里是容許值,80-90公里已經是違反法規
當你們在質疑我的行車間距時,請先看看政府法規:隧道內無塞車下應保持50公尺間距
實際上我一路都保持75-85間,我違法了嗎??
沒塞車,前車與我的間距始終保持50公尺,我違法了嗎?
當你們在質疑別人的車速表不準時,請問你們的準嗎?你們的車速表有經過車測中心的驗證嗎?還是地球以你為中心旋轉,如果不是,那你們又何以判定我的車表是快樂表??我曾經用定速90公里行駛在"後汶快速道路"遇到兩支"你目前車速"的測速桿顯示的都是90公里,請問這代表我的車速和測速桿都不準嗎?
高速公路的速限不是T牌車主定的
交通法規也不是T牌車主寫的
不要沒事就把T牌車主抓出來鞭
如果50-80速限不合理---->請用"鍵盤開車的手"去告訴我們的政府:看是要改90-100或100-150不然200以上
我都沒意見,只要政府公告我就遵守
如果50公尺的間距不合理---->請用"鍵盤開車的手"去告訴我們的政府:看是要改保桿貼保桿或50條,1mm,還是騎到前車我都沒意見,只要政府公告我就遵守
在還沒改之前,要超速你爽就好,但我有一家老小要養
只要不要過分的慢,請尊重別人守法的權利
...(恕刪)
那就是重點啦
你的75-85 可能是其他車款的70-75
各車款都有速差 跟實際車速也有落差
如果不懂這各道理 貝閃燈跟巴巴算是剛好
以上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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