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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開高速公路...

HellCloud wrote: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sepher 網友被嚴重打槍...........
28樓就有很好的答案了啊,

請看: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紅色字體那段請仔細看,
後車表明要超車時,
就要讓道讓後車先行,

至於有沒有超速,
不是你說了算,
是要由國道警察認定及取締。


結論:

在超車道發現後車要過,
請讓道,
謝謝合作。
ZephyrWu wrote:
有些駕駛人的觀念是 : 不管在哪條車道 ,只要俺開的比你快你就要給俺乖乖的讓出車道來 ...


這也不完全有錯啊~~
大型車只能利用中線超車,
所以如果在中線有大型車比你快要超車,也是該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談這種問題,主要還是兩個點,超車與超速
兩個點,分的開,就很簡單,分不開,就是一直在無限迴圈裡面
也沒興趣多做解釋,看得懂,還是看得懂,裝作看不到,亦然
網路站長 wrote:
sepher 網友被...(恕刪)


他們不會認為他們被打槍~~
他們會直接忽略這篇,然後繼續盧那個第八條第三款....

sepher wrote:


嗯?我有說過我是...(恕刪)


你好奇怪...
人家開的比你快你就讓道阿
他被拍照是他家的是
你幹麻影響到後人用路權益
unclefly wrote:
這也不完全有錯啊~~...(恕刪)


大型車要超車理應讓道 ,不過會有這樣想法的卻大多是小型車駕駛
酒駕傷亡、超速傷亡、逆向行駛駛傷亡
開車打瞌睡造成傷亡、
未保持安全距離傷亡
闖紅燈的十字路傷亡、飆車傷亡
亂停車造成傷亡

這些都是跟二段式無關的車禍
在新聞台和01的討論版最常見

如果二段式那麼危險
台灣常常選舉的時侯,幾年之前和每天民意代表都會開記者會
新聞每天都會看到
01網友那麼多二段式造成的傷亡會比其他車禍的文章更多


如果我唬爛 倒楣一個月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ZephyrWu wrote:
大型車要超車理應讓道...(恕刪)


大型車要超車理應讓道,
那小型車要超車呢??
sepher wrote:
這是已經積非成是了,..."ps.速度一切以gps速度,不以表速下去討論。"(恕刪)


說實在的 gps不見得準,我的xc90 suv都開過 59x miles/hr, 這個速度只有在747噴射機上面看過這樣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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